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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企业实控人难以认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10-03 20:55:46

⑴ 科创板是否是一个转板的机制呢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转板


从新三板转板科创板、创业板之后,开盘价、交易权限有规定。

转板公司股票在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为转板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最后一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盘价。

转板公司股东参与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转板公司股东未开通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仅能继续持有或者卖出转板公司股票,不得买入本公司股票或者参与科创板、创业板其他股票交易。

转板上市限售期安排

转板科创板后股票限售安排如下: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转板上市前已经发行股份(以下简称转板上市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转板公司没有或者难以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参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限售的股东范围,参照适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规定,股份限售期为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转板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转板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转板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目前符合条件公司不多

目前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有36家。

不考虑挂牌时间因素,仅就流动性要求,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即平均单个交易日成交量超过16.67万股。以最新11月27日精选层成交量来看,超过16.67万股的,仅有13家。

而以时间满1年这条,由于首批精选层晋层挂牌是今年7月27日,也就是至少要到2021年7月份,才有挂牌精选层满1年的公司。

⑵ 马云如何了

马云
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亚洲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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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维护者 长风之刃、疑难助手
马云,男,汉族,中共党员[1],1964年9月10日生于浙江省杭州市,祖籍浙江省嵊州市谷来镇, 阿里巴巴集团主要创始人,现担任日本软银董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理事会主席兼全球董事会成员、华谊兄弟董事、生命科学突破奖基金会董事、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2][3]
1988年毕业于杭州师范学院外语系,同年担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英文及国际贸易教师,1995年创办中国第一家互联网商业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黄页”,1998年出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创办阿里巴巴,并担任阿里集团CEO、董事局主席。
2013年5月,辞任阿里巴巴集团CEO,继续担任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4]6月30日,马云当选全球互联网治理联盟理事会联合主席。[5]2019年9月,马云卸任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继续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成员。[6][7]
2017年12月15日,荣获“影响中国”2017年度教育人物[8]。2018年9月10日,马云发出公开信宣布将于2019年9月10日卸任集团董事局主席,由CEO张勇接任。 201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马云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9]2019年3月,马云以373亿美元财富排名2019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21位。[10]2019年5月10日,马云等17位全球杰出人士被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任命为新一届可持续发展目标倡导者。[11]。2019年10月获得福布斯终身成就奖[12]。2019年10月,入选2019福布斯年度商业人物之跨国经营商业领袖名单[13]。2020年9月30日,马云不再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14]

⑶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新规2022

因规则繁多且复杂,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一直是合规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据信公君观察,最近2个月又有多例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因此,反复强调合规减持的重要性也不为过。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要想搞清楚减持的问题,应当首先明白合规减持应当分几步走?
第一步:判断股东羡禅身份或持有的股份性质
从股东身份看,是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科创板适用),还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从股份性质看,是持有首发前股份的股东,还是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有混合身份的,还需要同时看各类身份的规则要求。
第二步:判断股份来源
如果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是来自集中竞价增持的,可不受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兄型尘《减持细则》”)的约束。
第三步:确定减持方式和减持数量
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大宗交易减持,还是协议转让?科创板首发股东还有询价减持和配售减持(具体参考《独家!科创公司什么减持方式这么香?》)的选择,不同的减持方式限制要求不同;以及考虑要减持多少股份,是否有进度安排等。
第四步:考虑减持注意事项
综合上述三点,考虑是否有禁止减持、减持比例限制、减持预披露、减持过程披露等要求。
信公君提示
在减持前,建议股东翻阅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看是否涉及其他减持限制或预披露等承诺,如有承诺,需严格按承诺执行。
接下来,信公君为大家整理了不同身份的股东,在减持合规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
1
董监高减持
(一)禁止减持的情形: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上市时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科创板、创业板);
4.涉嫌违规违法后的禁止减持: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董监高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5. 涉及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禁止减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租慎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6.敏感期禁止
此外,科创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得在下列时间启动、实施或者参与询价转让:
1 科创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实际公告前一日);
2 科创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自可能对科创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 科创公司处于年度报告披露期内但尚未披露年度报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询价转让。
7.短线交易禁止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二)减持比例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中登系统会将董监高直接持股按比例锁定,如果董监高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也有“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承诺,也需要遵守)。
2.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剩余未满任期及任期满后的半年内也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比例要求。
(三)减持预披露要求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无论任何股份来源(即使是集中竞价增持的),无论减持多少,都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
(四)减持过程预披露要求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需要披露减持进展公告,包括时间过半、减持数量过半、高送转、重大资产重组、减持完毕、期限届满等,各板块要求有细微差别,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参考。
2
核心技术人员(科创板适用)减持
(一)禁止减持情形
1.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2.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3.上市时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4.科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有询价转让窗口期禁止要求(详见“董监高减持”之“6.敏感期减持”)。
(二)减持比例限制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三)减持披露要求
无预披露和减持过程的披露要求。
3
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
(一)禁止减持情形
1.《减持细则》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短线交易禁止
同“董监高减持”。
(二)减持比例限制
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自然日,不超过1%,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自然日,不超过2%,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3.协议方式转让股份的:
1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价格比照大宗交易;
2 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6个月共同遵守任意连续9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即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同时各自遵守集中竞价预披露和进展披露的规定。
(三)减持预披露要求
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即使不具备大股东身份后,仍需要看下IPO承诺中是否有提前3个交易日预披露的条款,如有则需遵守。
(四)减持过程披露要求
1.持股比例每减少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注意这里无需暂停减持)。
2.每减少5%的披露要求
1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的比例每达到5%(上下一手),需要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披义务,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个交易日内,禁止买卖。
2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的比例每达到或超过5%,需履行信披义务,在公告前不得买卖。
3.大股东减持比例虽未达到5%,但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时点(上下一手),需要停止减持并履行信披义务。
4.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降至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股份的,需要履行信披义务。
5.《减持细则》要求的减持过程披露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需要披露减持进展公告,包括时间过半、减持数量过半、高送转、重大资产重组、减持完毕、期限届满等,各板块要求有细微差别,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参考。
4
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
(一)禁止减持情形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科创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6问:对于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为确保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正常生产经营不因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要求发行人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承诺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直至锁定股份的总数不低于发行前A股股份总数的51%。
位列上述应予以锁定51%股份范围的股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上述锁定36个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股5%以下的股东;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科创板、创业板适用)。
3.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4.敏感期禁止
沪主板、深主板与创业板已经取消了控股股东、实控人在敏感期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规定。科创板仅禁止控股股东、实控人在敏感期内增持。
5.短线交易禁止
同“董监高减持”。
6.涉及违规违法的禁止减持,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涉及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禁止减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除外。
(二)减持比例限制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减持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科创板、创业板适用)。其余要求同大股东。
(三)减持预披露要求
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的部分除外。
2.注意看IPO减持承诺中是否有提前3个交易日预披露的条款。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科创板、创业板适用)
(四)减持过程披露要求
《减持细则》要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做出公告。(新《证券法》对于5%以上的股东,也增加了持股比例每变化1%需要披露的要求)其余要求同大股东。
5
持有首发前股份的股东减持
这部分探讨的是首发前股份的减持,重点在股东持有股份的性质,而不是股东身份性质。⑷ “九条命”的东软集团,刘积仁的资本野望

寻瑕以“寻瑕伺隙”的初心写过许多上市公司,本意是要在繁杂的公开信息中,弄清楚资本运作背后的底层逻辑和核心要害。

比如东旭集团的财务公司;英雄互娱的“融资-对赌-关联方收购”;天风证券的无实控人状态及关键时点的大笔融资;亿阳信通的上市公司保壳与集团破产强裁。

成败只是商战风云的表象,背后的核心逻辑才是资本运作的精髓。

曾经的校企“东软集团”,自1991年成立,至2020年,已经发展成为控制东软集团(SH.600718)、东软教育(HK.9616),并成功分拆东软医疗、东软熙康、望海康信准备科创板上市的控股集团。而实际控制人也从东北大学变为刘积仁领导下的“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东软”资本运作的核心逻辑,正是分拆和MBO,两者相辅相成,通过分拆推动创新业务发展,通过MBO促成对东软集团的控制。


刘积仁,中国第一位计算机专业博士,33岁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大学教授,建设中国第一个软件园,一手打造了一个极具影响力的软件帝国。

1988年,东北工学院计算机系软件与网络工程研究室成立,全部的家底是一间半的研究室,三台286电脑,三万元的研究经费。

从美国国家标准局学成归国,被破格提拔为教授的刘积仁就是在这样的研究环境里,搭建了一个技术转移中心。

1989年和1991年,主要生产 汽车 音响和 汽车 通信系统日本阿尔派株式会社两度到访东北大学,寻求 汽车 内部系统的研究合作,最终刘积仁的团队打动了阿尔派,获得了30万美元的启动资金。

东北工学院开放软件系统开发公司和阿尔派合资成立了沈阳东工阿尔派软件研究所,后来又合并为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东软集团的起点,也是后来的上市主体。

东软的发展,以2011年为界,从2011年之前的“合”,走向2011年之后的“分”。

1993年至1995年,IPO还施行额度制的遥远时代,沈阳东大阿尔派因为背靠东北大学,属于冶金工业部部属院校企业,1995年获批取得上市额度,并于1996年成功上市。占发行前总股本10%的内部职工股400万股,分批上市流通。

上市之初,东大阿尔派的控股股东为东北大学软件中心,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利益主要体现为400万内部职工股,但团队的诉求明显不止于此。

1998年,东北大学由冶金部部属变更为教育部直属,5月,东北大学软件中心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东北软件集团,11月,宝钢集团对东北软件集团增资,公司更名为宝钢东软。1年后,宝钢集团、东北大学软件中心等向宝钢东软工会转让21%的股份,员工利益通过工会,得到更大程度的体现。

2001年,宝钢东软更名为东软集团,出于合规考量,宝钢东软工会最终量化为137名员工的持股平台沈阳慧旭 科技 。直至2008年,沈阳慧旭 科技 持有东软集团23.42%的股份,为仅次于东北大学的第二大股东。

2008年,证监会批准东软集团和东软股份合并,上市公司更名为“东软集团”。

一直并行发展的东软股份和东软集团合并,各方主体均获益颇丰。截至2010年底,大股东东北大学产业集团持有市值34.70亿元,员工持股平台作为第二大股东持有市值33.81亿元,阿尔派持有市值27.47亿元,宝钢持有市值19.54亿元。

2011年,东软集团第一阶段的发展,以员工持股平台的清算落幕,137名自然人股东均获得了不菲的财富。

2011年3月,持股平台转移至成都,更名为成都慧旭 科技 ,并通过法院裁定强制清算,将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分配给137名股东。白手起家创业,带领东北大学、阿尔派、宝钢、137名员工发家致富的刘积仁,落实股份后,共计持有上市公司716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0.58%。

东软控股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走向台前。

对于依靠东北大学软件学院起步的东软控股而言,东软教育的意义非比寻常。东软控股的第一仗,就是拿下东软教育。

2011年11月,东软控股由大连康睿道联合东北大学和亿达投资共同组建。大连康睿道的背后,是刘积仁及另外22名自然人股东。

东软集团的教育业务起步于2001年,2007年起实现盈利,当年收入3.05亿元,盈利168万元。

2008年,在东软集团和东软控股合并后,教育板块以大连东软软件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纳入上市公司体系。

2011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东软控股以4.24亿元的对价,受让东软集团的教育资产,这个对价仅在合并净资产基础上,计入了10.43%的房屋土地增值。

2020年,东软教育申请香港联交所上市,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为1.15亿元、1.32亿元和1.39亿元。上市前夜成为“暗盘之王”,大涨超过25%,市值40亿元。

在剥离东软教育的同时,2012年,东软控股与亿达集团共同成立天津东软睿道,面向高校提供IT培训和人才服务,当年即实现利润3497万元。

东软教育的利润构成中,除了占比近80%的高等教育学费及住宿费之外,还包括依托东软控股实现的“产教融合”业务收入。

2012-2014年,东软集团向天津东软睿道支付服务费分别为3250万元、1.21亿元和1.33亿元。2015年以后,东软集团以合并方式披露关联交易金额,当年支付服务费1.78亿元,2019年,东软集团向东软控股支付的服务费高达3.9亿元。

上市公司东软集团剥离教育板块,并委托东软控股提供软件外包服务,外包毛利率13%,可谓一石二鸟,东软教育实现了稳定利润,东软控股及其股东获得了可观收益。

而当年,教育板块从上市公司剥离时,对价仅为净资产加上区区10.43%的评估增值,发展壮大直至独立上市的东软教育并没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收益。

一边是原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减持,一边是管理团队及引入股东对东软控股的增资,东软控股通过两次增持上市公司,逐步巩固了东软集团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2015年起,一直跟随东软集团的主要股东东北大学、阿尔派、宝钢减持陆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15年3月,宝钢集团公告累计减持5.2%的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占东软集团总股本4.72%。

2015年7月,阿尔派向东软控股转让东软集团5%股份,总对价10.66亿元。

2016年12月,东北大学产业集团公告,累计减持比例达到东软集团总股本的5%。

此同时,管理团队和引入的股东对东软控股增资,东软控股对上市公司则两次增持,最终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5年9月,中国人保向东软控股增资10.12亿元。

2015年12月,阿尔派向东软控股增资5.77亿元。

增资后,东软控股估值达到55.74亿元。但根据东软控股2014年年报,净资产3.7亿,净利润仅为3278.34万元。

2016年11月,大连康睿道控股子公司大连东软思维对东软控股增资,按照2015年的55.74亿估值,此番增资至10.82%,耗资超过6.76亿元,而大连东软思维2013年净资产仅为948万元。

东软控股能够按照40-50亿的估值先后三次融资超过22亿元,与2011年收购东软教育,实现外包服务收入密不可分,也因此获得了进一步控制东软集团的筹码。

2016年12月,东软控股对上市公司增持至10%,交易对价11.93亿元。

2017年1月,东软控股再度增持至11.37%,交易对价3.25亿元。

至此,伴随着原大股东东北大学和二股东阿尔派的相继减持,让出控股地位;东软控股以总计约25.84亿的对价,成为东软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主要资金来源是中国人保、阿尔派和大连康睿道的增资款。2017年3月,东软控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悉数质押。

2014年至2017年,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的方式,东软集团相继失去了对东软医疗、东软熙康和东软望海的控制。

东软大 健康 板块旗下,东软医疗,源于东北大学影像中心的CT设备;东软熙康是云医院板块的运营主体;东软望海主营业务为医疗信息化。

2014年12月,东软集团公告,东软医疗拟引入投资者,弘毅投资、高盛、通和、东软控股采用受让老股和增资的方式,出资27.33亿元(其中增资16亿元),对东软医疗战略投资,投前估值25亿元。其中,东软控股出资9亿元,增资后持有东软医疗22.2%的股权。

2016年7月,经过两轮交割协议,东软集团失去对东软医疗的控制。

2017年9月,大连康睿道继续对东软医疗以42.54亿的估值,增资4.22亿元。

东软控股及大连康睿道,以总计约13.22亿的对价,获得了东软医疗约24.4%的股份。

2020年7月,东软医疗申请科创板上市,2019年末,东软医疗营业收入19亿元,而可比公司万东医疗营业收入9.8亿,市值73.8亿元。

与东软医疗的引战如出一辙,东软熙康引入弘毅、高盛、东软控股等投资者1.7亿美元的融资,随后又引入中国人保和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的6400万美元融资,直至2016年7月,东软集团失去对东软熙康的控制。

东软控股则通过对东软熙康两次增资4300万美元及9400万人民币,获得总计23.4%的股份。目前,东软熙康也在积极筹备科创板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分拆时间恰恰横跨了中国人保和阿尔派对东软控股的增资:

2014年12月,东软集团公告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的分拆计划。

2015年9月和12月,中国人保和阿尔派按照40亿的投前估值对东软控股增资。

2016年4月,东软控股完成对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的增资。

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中国人保和阿尔派对东软控股增资时的估值,是否将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纳入考量。否则,难以解释对于净资产3.7亿,净利润3278万的公司,给出40亿估值的合理性。

东软望海的上市计划也在运筹之中。

2015年12月,平安健腾和东软控股通过增资和受让股份,对东软望海战略入股,其中,东软控股出资2.06亿元,总计获得14.07%股份。

2017年11月,平安人寿、泰康、东软控股以15.04亿元对东软望海进行增资,东软集团持有东软望海的股权比例降至29.3%,对东软望海不再控股。东软控股两轮出资总计2.23亿元,持股8.23%。

纵观东软发展史,用刘积仁的话来说,“以退为进, 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

2011年以前,以“合并”为主线,上市公司收购东北大学影像中心进军医疗板块,东软集团与东软股份合并,教育板块并入上市公司。

在“合并”的过程中,东软集团员工持股平台赚得第一桶金。

2011年以后,以“分拆”为主线,出售东软教育,分拆东软医疗、东软熙康和东软望海。

在“分拆”的过程中,东软控股受让东软教育的控股权,其软件外包业务获得支撑,并最终通过东软教育的独立上市,赚得盆满钵满。

同时,东软教育的股权增值,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的分拆方案,又为东软控股2015年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高估值提供了支撑。“分拆”再次成就了东软控股和员工持股平台。

东软控股借“蛋”引“鸡”的资本运作模式,可谓精巧,实现了十年间的爆发式增长。但这一过程中,作为“孵化器”的上市公司,并没有获益:

收购教育资产后,上市公司和东软控股每年都会发生大规模的关联交易,支撑了东软控股的估值和东软教育的部分利润来源;

分拆东软医疗和东软熙康过程中,上市公司都承诺了回购责任,如果成功上市,包括东软控股在内的股东将获得巨额收益,一旦无法上市,则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回购股份的或有负债风险;

分拆大 健康 板块的过程中,通过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成功规避了证监会分拆上市的要求,

但2017年10月至今的三年间,东软集团市值跌去了50亿元,一路持续的分拆模式,真的是对上市公司最有利的选择吗?

刘积仁喜欢用“猫有九条命”来说东软每5年就换一个活法,对于刘积仁而言,股权投资大时代的春风,或将成就东软系企业悉数上市后,广阔的资本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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