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股票收益要缴纳增值税吗
Ⅰ 企业购买股票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1、持有环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出售环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所以,企业投资股票在持有阶段由于取得的属于非保本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而在转让阶段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持有环节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出售环节无优惠
对于企业持有股票的收益以及卖出环节的转让所得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反之则需要正常缴税。
三、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号)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Ⅱ 股权投资需要交税吗
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其他股权投资企业需要交纳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Ⅲ 投资收益增值税、所得税免税和征税情形总结
一、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
1.增值税: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持有居民企业股票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除上述情形外,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取得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
1.增值税: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无实际联系的投资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0%预提所得税)。
三、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1.增值税: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按利息收入并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1.增值税: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按利息收入并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转让金融商品的投资收益
1.增值税:
(1)转让外汇、有价证券等金融商品需缴纳增值税。
(2)转让基金、信托等资产管理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3)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转让金融商品的投资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混合型投资的投资收益
1.增值税:
(1)符合取得固定或保底利润实质的投资需缴纳增值税。
(2)属于股权性质的投资不缴纳增值税。
(3)赎回时支付超过投资成本的差额,按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特定规定处理。
七、永续债的投资收益
1.增值税:
(1)符合取得固定或保底利润实质的投资需缴纳增值税。
(2)属于股权性质的投资不缴纳增值税。
(3)赎回时支付超过投资成本的差额,按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公告,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Ⅳ 企业之间投资收益交增值税吗
不交增值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收增值税,达到条件的必须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