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股票企业所得税
❶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是不需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因此投资企业无需将此计入应税或免税收入,也就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规定旨在明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避免重复征税,保障企业税务权益。
具体来看,当企业以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投资方企业按照税法规定,不需将此计入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范畴。这意味着,此类转增行为不会直接触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义务。这一规定确保了投资活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税务预期,有助于企业规划财务策略和投资决策。
综上所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遵循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旨在为企业提供税务上的便利,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企业在进行此类财务操作时,应充分理解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务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❷ 股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司用股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股东能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因此,贵公司用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股东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股东也不能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所占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