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减持股票要交什么税
⑴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相信很多网友都知道企业是要交税的,那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呢?要争哪几种税?
要征哪几种税呢?
合伙企业所得税是先分后税的,这就表明合伙企业是不交所得税的,将所赚的资金分配给合伙人之后再交。如果合伙人是人,那么就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就要交企业所得税。这种税率也是挺高的,自然有限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要交20%的税。在营改增之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产品缴纳增值税。所以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这些税都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就是逃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⑵ 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好处
今天,我们介绍一下股权激励实施中员工持股的几种可能方式,以及不同方式的优缺点。员工持股的几种主要形式。
主要包括:
1.员工直接持股;
2.通过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持股可以分为两种形式,通过有限公司持股和通过有限合伙持股。
3.通过大股东持股的方式为员工持股。
当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往往会采取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持股的方式。今天,我们暂时不讨论这个话题。
(1)员工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的方式是直接向工商机关登记员工为目标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最早实行股权激励时,老板们往往采用直接持股的形式。直接持股的形式有明显的优势:
即对于被激励对象来说,由于他是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荣誉感和归属感特别强。
而且员工通过直接持股获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其税负是最低的。股息按20%征税。转让股权时,按照股权增值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然而,直接持股有其巨大的缺点。
主要表现在: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
2.如果一个公司有大量的直接股东,会对其形成快速有效的决策机制产生很大的影响。
3.如果直接股东较多,且公司需要作出某项决议,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异议股东的存在可能导致决议失败。
4.激励对象直接持股的最大弊端是,如果这个激励对象因为与公司或股东发生纠纷或矛盾而离职。那么,他有权利以股东的身份提起知情权诉讼。简而言之,他有权查阅公司账簿,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他也有权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现在的民企,有几本书经得起审计?能经得起审计吗?更何况还有一个完全了解公司运营和业务的矛盾股东?许多公司的创始人因为被审计而入狱。比如真功夫蔡达标。持股10%以上的股东联合起来,甚至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5.当对象持有一定股份时,会降低公司创始股东的控制权。虽然这些员工在确定激励对象时是被老板认可和接受的,但谁又能保证这些员工以后不会因为一些问题而改变呢?
6.因此,我们一般不建议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中采取直接持股的方式。
当然,直接持股也有其使用空间。我认为这种方法只能在一种情况下采用。公司创业初期,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或者早期进入者特别厉害,公司特别需要的人才非常少。这些人,你用持股平台冒充他,他也不干。
(二)控股持股平台持股
先说第二种持股方式,即控股平台持股。
平台持股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一种是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1.先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方式。
有限公司持股是指激励对象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然后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使激励对象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有什么好处?
好处显而易见。刚才说的直接持股的弊端,通过有限公司持股完全可以避免。好处:
(1)当目标公司形成决议时,它
(2)激励对象的变更、增减不会频繁改变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只会在持股平台发生变化。
(3)由于激励对象不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因此不能就目标公司的知情权或解散提起诉讼。对目标公司的决策没有投票权。
缺点:
(1)激励对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
(2)激励对象会认为其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激励对象会认为股份难以变现。
3.对比利弊,你觉得老板会怎么选择?
相信大部分老板还是会选择利用持股平台让员工持股。
那么如何解决激励对象的顾虑呢?一般来说,我们这样做:
(1)通过公司的常规活动,提高激励目标股东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2)财务相对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激励对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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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激励对象股份实现的制度设置。
4.有限合伙作为员工的持股平台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平台有什么区别?
与有限公司持股平台相比,有限合伙持股平台与持股平台具有相同的优缺点。但相对于有限公司的持股平台,更有优势。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有限合伙。
103010规定的合伙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合伙,一种是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分为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普通合伙。普通合伙是指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是指对债务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所以现在大型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都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
而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在这个合伙企业中,有两种人,一种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叫普通合伙人,通常叫GP,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种合伙人叫有限合伙人,通常叫LP。他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管理,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行为进行决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加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5、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他的优势到底在哪里呢?
有限合伙企业中,如果公司大股东作为GP的话,他仅需要一点点出资就能控制有限合伙企业,实现控制权的集中。
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管理依据是“合伙协议书”,而协议书中,绝大部分条件时可以自行约定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是有很多强制性的规范,是不得自由约定的。
有限合伙企业中激励对象的进入退出相对简单,而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员工股东,进入退出非常复杂。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最大的好处是,税负的降低。
我认为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是马云。我们来看看马云是如何把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做到极致的。
上图是蚂蚁金服的股权架构。蚂蚁金服中,两个最大股东是两个合伙企业,一个是君澳合伙,一个是君瀚合伙。没有选择有限公司,是因为减持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在君澳和君瀚的GP,并不是马云个人,而是马云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杭州云铂投资。这样,马云就通过杭州云铂作为GP,控制着两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对蚂蚁金服的绝对控制。
这个架构的另外一个亮点是,马云也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持股平台中。马云并没有把他的股份都放在杭州云铂的名下,而是在自己个人名下控制一部分,这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如果大家对刚才说的,有限责任公司减持时存在双重税负理解的话,那么就会明白。马云个人转让持股平台份额,只要交一遍税,而杭州云铂来减持的话,那么他就会交两遍税。
所以,我经常说,不要自己去琢磨什么道理,就去看看聪明人怎么做的,有钱人是怎么做的。马云有最顶尖的投行团队、法律团队、财税团队在服务于他,我们跟着他学习就好了啊。
相关问答:员工持股计划ESOP的特点?
1、在非上市公司中使用更为普遍,事实上,ESOP在那些规模较小(雇员人数在500 名以下)并且非公众持股的公司中却更为普遍。据有关统计资料,在美国各种员工持股的公司中,在各种员工持股的公司中,90%为未上市的私营公司,在这些公司员工持有20~40%的公司股票,而在上市公司中,员工持有5~15%的公司股票。 2、所有为股份激励生产者和增进劳资合作而设计的持股计划必须包括尽可能多的雇员,而不应存在对某一部分雇员的歧视。然而调查表明,美国ESOP的平均雇员覆盖面为68%。 3、一项调查表明,有70%的公司将ESOP部分地作为养老金的替代品。 4、大多数公司,尤其是非上市公司是不允许ESOP的参与者根据分配给他们的股份行使投票权的。在信息沟通方面,一项调查表明,有44%的雇主拒绝向雇员披露超出一般公司(不实施ESOP的公司)披露程度的信息,即使在那些雇员持有超过50%股份的公司里,也有43%的管理层不向雇员股东公开财务信息。相关问答: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是一回事吗?
如果把股权激励范围放大,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说是涉及公司股份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但如果按照目前细分的企业激励模式来说,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并不是一回事,是具有各自特点、方式和适用阶段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3点:
1股权激励面向未来,且激励对象是公司的少部分人,而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覆盖范围更广
股权激励是属于长期薪酬机制范畴,基于未来企业价值和公司估值的增长。同时,股权激励的覆盖面相对较窄,激励对象通常是高管和核心骨干,激励作用更明显。而员工持股计划则较多体现普惠性,适用范围很广甚至可以达到全员。
股权激励兼顾激励性和约束性,员工持股计划更像一种投资
股权激励要实现激励的目标,就要求股票未来价值能大幅提升,所以一方面要在股票定价方面给股票增值留出空间,同时也要规定一定的业绩目标。一个真正好的股权激励方案一定是综合员工诉求和公司发展目标,是兼顾激励性和约束性的一个激励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的本质更类似于投资性,因为员工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高于股权激励的价格。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没有更多保障企业利益的约束性条款,最多只有一个时间的约束。
股权激励往往适用于稳定上升期的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往往使用在成熟的大型企业
企业逐步慢慢发展,商业模式稳定,甚至开始有盈利的时候,就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去发展,股权融资是常见方式。随着激励范围的扩大,一些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会列入激励名单,大家的奋斗目标会更远大,企业价值也必须有较大提升。同时,外部融资进来的投资人同样有价值增长的要求,比如未来3年可以上市或者被并购,所以成长期的企业比较适合做股权激励。
我们可以留意,采用员工持股计划通常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当一个企业已经成熟稳定,业务不会存在大范围波动的时候,那么它就可以把这种员工持股放到最大的范围,甚至可以是全员,让员工享受稳定投资回报。
⑶ 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税[2009]16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回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答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⑷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合伙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即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分配给合伙人后交,合版伙人是个人,权交个人所得税,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自然有限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征税。
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按照5%-35%征收,而北京则是不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律按照20%征收;而天津则要求按照合伙人根据不同收入的性质区分,分别用不同税务处理方法。不一一列举。
法人合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企业所得税法。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
该文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⑸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个人合伙企业减征上市公司持有的股票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合伙企业属于特殊的企业形式,并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主体税种就是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按照个人经营所得,实行超额累计税率。
这个钱怎么分呢?就是按照合伙企业里面大家所占的股份或者说股本的份额去划分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减持的那一部分归属于个人的那一部分变现了,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归属于个人所得税税表2的这种20%,30%,40%的税率,去实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个人的合伙企业并不像是完整法人的企业,交税那么复杂,基本上就是个人所得税,企业经营这方面缴纳的税种并不多,因为特殊合伙企业不算是完整的企业。
⑹ 上市公司有限合伙人的股票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营改增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⑺ 合伙企业减持股票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