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印花税
Ⅰ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Ⅱ 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需要经过其余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更具有人合性。转让的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
Ⅲ 员工之间转让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协议可以按“产权转移书据”交印花税吗
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合伙企业的份额不属于股权,因此员工之间转让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交印花税。
Ⅳ 合伙企业内部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需要交税,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Ⅳ 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份额转让是否属于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
不需要。合伙人份额不属于企业股权,因此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Ⅵ 企业合伙人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在附件税目税率中包括“产权转移书据”,其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为全国统一执行标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是包含在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项目“财产所有权”中的。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股权”为印花税上的“财产所有权”。上述逻辑为:“企业股权——财产所有权——产权转移书据”。
合伙企业在性质上不属于企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是以出资份额和合同约定行使权利。税收逻辑推知合伙人出资份额不等同于企业股权,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也就不属于印花税所列举的“产权转移书据”。据此可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份额转让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按条例所列举应税科目征税,即正向列举。未列举项目不交印花税是依法纳税之应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