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过渡期损益得规定
1. 新三版股市在哪里上的市怎样开户就能购买
新三板上市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
和参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相似,投资者若希望投资挂牌证券,也需要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由于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暂时还使用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设施,投资者若要参与挂牌证券交易,仅需在其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证券账户)内添加相应交易权限即可。
未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使用独立的账户体系,并在交易技术系统建设完成后适时进行切换。具体来说,投资者欲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交易,须经过适当性审查、风险测评、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等程序。 投资者准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众市场,但由于大多数挂牌企业仍处于创业或快速成长阶段,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为防止风险外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只有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才被允许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是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说,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此外,对于参与挂牌企业定向发行的投资者,其范围还可包括以下机构或人员: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不过,此类投资者若不符合前述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则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若欲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交易,须携带适当性证明材料及开户资料至主办券商营业部,现场办理有关手续。主办券商在对其进行适当性审查和风险测评后,若认为其符合条件,可为其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并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对于已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重新开户,可携带相关适当性证明材料直接至主办券商营业部,现场办理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手续。 一般而言,投资者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适当性审查。投资者至少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主办券商营业部进行适当性审查。 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审查所须证明材料:(1)加盖营业部业务专用章的业务单据,以证明投资者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其具有二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2)其他证明材料。若投资者无法提供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应提供其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证明材料。 主办券商营业部柜台人员根据对以上材料的审核,确认投资者是否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审查所须证明材料: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参与定向发行的投资者所须证明材料:由挂牌企业出具并能证明投资者为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的股东名单、任职文件等证明文件。 第二步:风险测评。营业部对于具备资格且有意向参与挂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风险测评,判断其是否具备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 第三步:开立深圳A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由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尚未完成自身交易结算技术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在交易系统正式启用前的过渡期内,暂时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主机等设施,因此投资者买卖挂牌证券,应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自然人投资者可根据中国结算要求,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卡等相关文件至任何一家具有经纪业务资质的主办券商营业部开立深圳A股账户,同时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户须携带以下开户资料:(1)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6)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提供加盖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8)按要求提供的预留印鉴卡;(9)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步: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内容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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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你知道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吗?你对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何时实施?具体要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于2013年2月8日发布实施,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修改,其中明确了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投资者。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投资者:
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2.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二、投资者如何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的交易?
投资者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的交易一般来讲包括以下步骤:
1.选择主办券商。从事经纪业务主办券商名单可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查阅。
2.适当性审查。投资者提供符合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证明材料,接受主办券商的投资者适当性审查。
3.签署协议文本。在听取主办券商业务人员讲解的基础上,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的相关内容,与主办券商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4.开户。投资者提供开户材料,由主办券商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开立须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结算系统正式上线之前,投资者暂时通过深圳A 股证券账户买卖挂牌证券。
5.主办券商为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开通交易并设置权限。
三、新交易系统上线的时间安排?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在抓紧推进新交易系统的建设,计划于2014 年年中上线运行,按计划首先推出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根据市场准备情况再逐步实现做市转让、竞价转让。在新交易系统正式上线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结算相关事项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四、投资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买卖挂牌公司的股票如何收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3〕7号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需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转让经手费,按股票转让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佣金由券商按其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