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企业运输发票印花税
『壹』 货代公司按什么缴印花税
根据有关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费结算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因此,货运代理企业与货主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货运代理企业与货运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就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签订运输合同,仅取得运输发票的,则以运输发票代合同贴花。
『贰』 货运代理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企业发生货运代理业务,双方签订的货运代理和农,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吗,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货运代理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代业务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因为其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码世证。根据印花税的相关条例规定要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有10大类合同。没有列举的凭证则不用缴纳印花税。它们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纳税义务人有签订以上合肆雹同的就要缴纳印花税。
但是承、托运双方进行国际货运托运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就要缴纳印花税了,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运费结算凭证,视同合同,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贴花,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取或者支付的运费,也就是承运方按照实际收取的运费贴花,托运方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费贴花,其中,承运人以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应税凭证;托运人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迟雹肢的发票联作为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缴纳方式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并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纳税。
(2)汇总汇缴,这种方式适用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情况,纳税义务人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用交款书,再将其一联粘贴在凭证上一起缴纳,税务机关开具缴款书或完税凭证给纳税人。
(3)核定征收,如果你的单位是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一个月,但是税额较小的,由税务机关确定是否改为一个季度。
『叁』 不好意思,再问还是关于货代行业的印花税问题.
在探讨货代行业的印花税问题时,我们需考虑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计算方式各有不同。
某些地区要求提供合同,印花税则根据合同金额计算。而其他地区可能依据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要获得准确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他们能提供最贴合当地政策的解答。
印花税计算复杂性在不同地区体现,选择正确方法至关重要。
请根据您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详细了解具体规定。这样能确保您的企业操作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税务机关能提供精确的指导和解答,以确保您正确处理印花税问题。
在进行货代业务时,理解并遵循所在地区的印花税政策至关重要。
『肆』 外贸业务中的代理运费需要计提缴纳印花税吗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55号)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因此,如果外贸企业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合同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税目“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因此,物流公司开具的代理运费发票(6%的增值税税票)需要计提缴纳印花税。
『伍』 开一间物流海运公司,要交哪些税
应该是货代公司吧,主要涉及地税。一般交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额的7%、3%交纳,印花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每份贴五元印花税票,营业账簿按每本伍元贴印花税票,有注册资金的账本按万分之五贴印花税票(注册资金一次性贴就可以了,没有增资就不要再贴了)。仓储保管合同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服务业务合同一般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交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及有关规定,中国企业法人和境外国际船船运输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无船承远业务,应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谓材料,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04号)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谓办理领购、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事宜、领购、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对于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按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交税还是按营业税服务业锦目(税率为5%)交税的问题,一时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认为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交税的人认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贷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运输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承担承运人责任,从事的是运输经营活动。因此,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交税。
随着货运代理人规模的不断增大、实力的不断增强,其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展。有的货运代理人除从事贷运代理业务之外,还从事运输、仓储等经营活动。这些经营活动虽然都征收营业税,但属于不同的营业税税目,税率不同。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货运代理人应将各种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别核算,避免因会计处理不当而造成多交税款的结果。
认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交税的人认为,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虽然无船承运人在无船承运业务中担当承运人的身份,但并没有从事税法规定的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人在其经营活动中只不过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承运人的名义签发提单。其取得的收入虽然称为运费,但其实际所得仍然是提供运输经营的组织活动所取得的服务费收入,不管这种牧入是代理性质的服务费收入还是其他性质的服务费收入。因此,无船承运业务仍然要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如果货运代理人从事财产租货、货物运输或仓储保管或等经营活动,应注意缴纳印花税。租赁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船舶等的,应按财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从事货物运输的,应按货物运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应按仓储保管合同的干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对于不开立合同,只开立单据,或者合同不规范的,应按实际计算金额缴纳印花税。
『陆』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
代理方没有纳税义务但应负责代理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0] 173 号 ) 第二条规定 "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在货运业务中 , 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 , 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
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 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 , 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