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摘牌后个税
Ⅰ “新三板”限售股转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为了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我国针对上市公司实施了特殊的税收政策,《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针对限售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新三板公司是上市公司么?
“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对其“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可见,国务院明确将新三板公司界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也明确指出,“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三板限售股转让税收政策适用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针对新三板交易中的涉税事项,如果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具体的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如果参照上市公司的税收政策,关于限售股的规定,有两个比较具体的文件,《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以及《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7种法定情形属于上市公司限售股范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将新三板界定为非上市公司后,更加符合逻辑的做法是应该直接适用有关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对以下7种情形均征税:(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Ⅱ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的法人股东在上市后将股权转让给个人,个人再次转让免征个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个人转让股票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Ⅲ 新三板分红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当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是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以内(含1年)的,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则是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讲的分红纳税是同意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新三板分红分为两部分,一是股票红利,二是股息红利。不同情况下,个人投资者的个税是不一样的。
股票红利,一般是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业溢价大型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其转增股本有个人取得的数额,是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于此相悖的其他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的个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息红利,是现金形式发放的红利。
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们自己计算一下优惠后的不同个税税率:
持股1个月以内(含),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税率不变,20%;
持股1月以上至1年(含),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50%*20%=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25%*20%=5%。
Ⅳ 新三板股票转板前赢利一百万,转主板后又赢利一百万,那交易后个税怎么收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都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包括股票交易获得的收益所得。个人股票交易收益的纳税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所得税,另一种是交易所得税。以下是对这两种纳税方式的简单介绍:
1.综合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是指将个人的全部收入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综合所得税的纳税起征点为5,000元迅余/月,超过该起征点的部分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和税负根据取得的收入类型、税前收入金额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滑昌亏等情况而定。
2.交信神易所得税
交易所得税是指个人进行股票等证券交易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交易所得税的税率为20%,并且收益金额在10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可以采取交易时自行缴纳,也可以在收到收益所得后自行申报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票转板前和转板后分别取得收益算作不同的交易,需要按照不同的纳税规定进行处理和申报。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纳税标准和计算方法受到时效和政策变化的影响,建议您在进行交易并取得收益时,在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当地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意见的同时,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纳税流程,遵守中国税法规定,合规合法地进行相关交易和纳税行为。
Ⅳ 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首先,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国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基础性规定,而新三板挂牌公司由于涉及到公众公司及股份限售等特殊情况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
一、限售股解禁后出售的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包括: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挂牌公司的自然人投资者在转让挂牌公司的股份时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20%缴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限售股出售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如何缴税呢,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如果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出售的是非限售的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部分股份包括自始未被限售或者限售解禁后已经转让过的股份。
三、何地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Ⅵ 个人从新三板上市公司取得的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税
股市是我国一个主要的投资是因为我我在老头子身上不是非常的完善,像美国有很多的投资品种,而我国一般投资者都会选择股市来做为投资市场,因为中国的可以选择地投资品种较少,所以股市是定位非常重要,在股市当中有非常多的浪费政策,而其中有一条就是关于,股市中个人持股超过一年,所获得的收益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主要是有以下原因,
一、国家的免税规定国家在个人所得税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股市中持有股份超过一年的事,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市分为沪市深市的主板以及新三板,中小板等板块在这些板块中持有超过一年,都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鼓励个人投资者持有长期的股票而不是短期进行反复的操作短信交易而获得利润。
Ⅶ 个人从新三板上市公司取得的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税个税师证书适合哪些专业的学生
您好,我是财务健身达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_^
Ⅷ 新三板上市,原始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个税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税收政策:
1.当持股时间在一个月之内(包括一个月),必须按规定交20%的税收;
2.当持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包括一年),必须按规定交10%的税收;
3.当持股时间在一年以上,可以得到政策性的优惠扶持,暂时并不需要交税收
如果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那么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要交的
Ⅸ 公司已从新三板退出2年,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还能享受股息红利差别化的个税优惠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由于公司已不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所以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能享受股息红利差别化的个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