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算分小型微利企业吗
⑴ 小微企业如何控股大公司,上市公司的求解答
一般而言小微企业控股大公司是不太可能的。但是随着小微企业的扩大和正规化,拓展市场吸引更多投资,经过多轮配股融资就自然有股东啦,股东多啦,董事会也随之建立,可以参与更多股权。
但是能够控制上市公司的企业,肯定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意味着企业的实力不会太强,资金是有限的,小微企业通常只能持有一部分到上市公司的股份,持股份额到能够控制上市公司需要很大的资金量,小微企业是很难做到的。
拓展资料: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税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和与小微企业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
到了互联网时代,出现了AB股的持股方式,即管理层持B股,其他股东持A股,B股价值和A股一样(流通性比A股弱),但投票权是A股的十倍,一票顶十票。这么做是因为互联网公司在上市前会经历几轮融资,到了上市时创始人的股权只能以个位计了,创始人和他的管理团队失去控制权可能会影响公司后面的发展。为了保证管理团队对公司的控制,专门发明了B股。
有AB股的公司,B股持股人其实是小股东,但实际控制公司,这就增加了小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风险。因为小股东持股不多,掏空公司的动机更强烈。
比如他们更喜欢收购一些小公司,利用高估值转移上市公司资产,因为国内还没有AB股,这种情况还不多见,但国外已经有不少案例,以后国内也会走这条路,应提前做好应对。
⑵ 为什么数据库搜出来的上市公司每年的所得税税率有好几个值分别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率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者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非居民企业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20%。PE溢价投资类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在40%左右。
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⑶ 非上市公司小微企业有哪些
华大智造,影谱科技,澜起科技等。
这些企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发展情况比较良好。因为市场和自身的原因都没有上市。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⑷ 中小微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
两者之间概念不同、作用不同。
1、概念不同:中小企业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人员较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包含中小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型以及以家枝姿庭为单位的企业的总称。
2、作用不同:中小型企业可以满足用户对部分产品的少量或特殊需求,对劳动技能没有较高的条件,所以能吸收许多劳动力;竞争压力推动企业开发出有竞争力的产品,使许多中小企业成为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来源。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使劳动者有就业机会、技术革新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无以代之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可以上市吗?
可以。中小企业按照企业情况,决定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在硬性规定上与主板相同,但上市时通常都超过法律法规的标准,所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只是空激比主板上市公司,超出标准少一点。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猛亏绝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⑸ 怎样知道上市公司交的是多少企业所得税率
可以看财务报表附注,里面有详细的描述。企业所得税率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者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
企业的所得税率都是法定的,所得税率愈高,净利润就愈少。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5)上市公司算分小型微利企业吗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率关系:
因为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是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因此,所得税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通常.所得税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反之,则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下式可反映出净资产收益率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息税前利润-负债×负债利息率)×(1-所得税率)/净资产
=(总资产×总资产报酬率-负债×负债利息率)×/净资产
=(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负债/净资产-负债利息率×负债/净资产)×(1-所得税率)
=[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负债利息率)×负债/净资产]×(1-所得税率)。
⑹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是我为大家归纳的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欢迎阅读。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三、税率
1.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入总额
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1.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资产损失。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资产的税收处理
(一)固定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三)无形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四)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五)投资资产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六)存货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法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七、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问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减、免税所得
1.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6.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7.小型微利企业。
8.高新技术企业。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四)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五)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六)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七)减计收入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八)应纳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八、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方法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实际征收率
(三)扣缴管理
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九、特别纳税调整
(一)特别纳税调整的范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二)关联方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
(三)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四)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税务机关依照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五)纳税调整的时效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十、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区分纳税种类
居民企业
(1)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
(2)在境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两者满足其一即可)非居民企业
(3)在境外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4)在境外成立,在境内没有实际管理机构,也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用以判断该所得是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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