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新三板挂牌企业上报材料
『壹』 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首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文件,其中首次信
息披露文件包括:
1.公开转让说明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补充审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4.法律意见书;
5.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
6.公司章程;
7.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8.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
9.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函;
10.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有);
11.其他公告文件。
『贰』 新三板上市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新三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要在新三板成功上市需要满足以上的六大条件,公司本身是依法设立的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叁』 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新三板上市 材料清单
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需要具备这些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公司属于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这些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
1、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但暂不符合主板或创业板条件的,或虽符合条件但不愿意漫长等待的公司;
2、已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但资金紧张、制约业务规模扩大的公司;
3、具有创新业务模式,需要借助新三板对外宣传的公司;
4、希望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扩大规模、做大做强、规范经营,为长远发展铺路的公司。
企业申请挂牌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要求披露的文件:
a.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有关声明和附件,具体内容见附录4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b.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c.法律意见书; d.公司章程;
e.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f.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
2、不要求披露的文件:
a.申请挂牌公司相关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文件;
b.主办券商相关文件,包括: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储蓄督导协议、尽职调查报告、内核意见等文件。
『肆』 企业挂牌新三板各阶段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您好,一般流程如下
第一步: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步: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第三步: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第四步: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