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企业将股票
① 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资本公积如何变动
1、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资本公积将会增加。如果投资额超过股本增加额的部分计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这个叫溢价增资。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2、资本公积(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② 为什么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票股利时,只做备忘记录; 被投资单位未分派股利,
只有实际发放的时候才做账的。
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积”,贷记“股本”。
投资企业、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③ 被 投资企业将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能否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不作为股利收入 不影响计税基础
④ 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怎么处理
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损益的变化已在投资单位反映出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金额没有变化,则投资单位的账务不需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股本数量的变化,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2.基于上述原因,投资方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但因被投资单位的股本数量变化了,故投资方应在被查资料中记录一下该变化,便于后期掌握在被投资单位持有的股数。
拓展资料
权益法
权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则
1.进行初始投资或者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是追加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投资企业应当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终了,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购买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成本中包含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会计期间终了时,投资企业应当把在被投资企业所享有的那部分当期税后利润(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并且相应调增(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若实现了利润,那么应该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贷记投资收益,若是亏损,则为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
⑤ 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应该通过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应该通过“利润分配”、“股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为:
1、实际发放时被投资方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2、如果是采取市价发行的则应当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价×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资本公积(市价与面值的差额×股数)
3、企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股票股利在会计上属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种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将其称为“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