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创业板企业的贷款政策
1. 如何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针对当前小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国务院于2012年2012年4月1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制定了在财税、融资、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开拓市场、集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全面发展的“国29条”,这些政策和措施必将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必须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一)强化政府支持与引导
1.探索建立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体系。一是政府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完善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制度;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定价机制;三是落实已出台的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2.完善融资体系,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调查与分析,强化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民间借贷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有效抑制民间借贷高利暴利倾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传销等违法行为,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正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
3.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担保业。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积极发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开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信用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给于适当的风险补偿。规范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程序,保证担保体系的正常运行。在现有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上筹建分支机构,为银行规避金融风险和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创造必要条件;建立贷款保险机制,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二)完善融资市场体系,优化金融服务
1.加大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相应确定信贷扶持重点、融资比例和融资方式。积极响应银监会颁布的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以满足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规范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严禁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2.培育和发展小金融机构体系。强化小金融机构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市场定位。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适应的各类小金融机构,对小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
3.大力开展股票市场融资。推动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革,充分发挥股份制融资的作用。各地都要着重指导和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主业突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扩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融资规模,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完善小微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努力为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机会。
4.大力开展债券融资。发展小微企业债券市场,积极拓宽债券融资渠道,大力开展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券融资业务。放宽对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的额度限制,扩大发行规模。
5.大力开展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健全风险资本筹集机制和循环机制,以民间资本为主体,政府资金为引导,风险资本运作机制市场化。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强化国家法规政策支持。积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努力为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企业形象
小微企业要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与质量;加强资金流管理,开展资本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内部资金良性循环,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健全财务制度,做到规范、真实、及时、有效,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对中小企业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政府如何扶持中小企业?
转变政府职能
首先就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身份问题。政府应该是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出现,面对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各种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各类地区不分城乡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和服务等支持。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二是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为主向为企业服务为主转变;三是政府直接操作经济活动向主要监督经济活动转变。
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首先要准确定位,主要职责应是: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规划与规则;推动和构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化促进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对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和健全对中小企业的行政和司法监督。
确定扶持方式
应参照国际惯例,以社会公共管理者身份,以立法、财税、金融等方式,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具体扶持方式应侧重:发展包括风险投资、创业板与科技板上市等在内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健全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在内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完善包括三级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内的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培训、咨询、信息服务等社会化促进体系等。还应包括增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培训补贴、创业资助等必要的财政预算支持和税费减免措施。
选择扶持范围
政府扶持政策的支持范围应是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对于污染环境、能源消耗高、质量低劣的中小企业也要下决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关闭,同时对于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中小企业也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不应“一刀切”,应首先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研究和战略分析,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扶持。中小企业按照经营状况可以分为:创业、成长、成熟三类;还可以分为:好、中、差三类;按照成长性可以分为:长不大、长得慢、长得快三类;按照阶段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三类。如长得快、处于创业阶段的、好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可以给以风险投资和创业板上市支持。
2000年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展望
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将加大。中小企业将向“专、精、特、新”、“集团化”和为大企业配套等三个方向发展。与世界发达国家巨型企业之间的兼并为主流的情况相反,中国企业兼并的主流将是中小企业之间的联合,大企业兼并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中小企业的力度也将加大。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将依法关闭。随着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出台和放宽对民间投资产业准入的限制,个人兴办的中小企业将快速增加。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普遍建立,相当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将初步形成,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可望成立。还会探索对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担保方式。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商业担保也将有所发展。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的5-10%可望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
尽快建立国家或区域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的呼声将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重视,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措施也将会出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将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需求。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逐步畅通。第一选择是个人投资,第二选择是风险投资,第三选择是股票与债券上市筹资。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将逐步形成。风险投资的主体将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局面,企业和社会投资者将成为风险投资主体。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将主要是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与风险投资相适应,中小企业上市和加大兼并力度将成为风险投资合理退出的重要途径,随着wto进程加快,中外合资的中小企业将快速增加。
对中小企业的市场保护措施将会逐步完善。这些措施应包括对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政府采购订货、出口贸易等方面的市场保护措施。其中市场准入应包括;逐步简化工商注册手续、降低各类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限额和各种与工商登记有关的评估、登记、审计等费用;市场退出应包括:简化各类中小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规范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等。出口贸易应包括:逐步取消对企业出口额的限制、建立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的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
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将迅速形成。中小企业创新体系应包括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内的制度创新、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在内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应成为技术创新的载体。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体系的建设步伐将会逐步加快。融资、信息、技术、咨询等体系将以社会为主体、政府扶持为保障。将重视和加大对中小企业主要经营者、财会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主办、企业互助、企业自办共同发展的培训体系。
中小企业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将会有所减轻。适合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将大大改善。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将逐步加快,并成为中国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