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交
『壹』 每个公司都要交印花税吗
法态键律主观:
不是开印花厂就要交印花税,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 有法律效力 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带闭脊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蠢渗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个体工商户 和其他个人。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贰』 是不是每个企业签了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两头都收,销售合同要收,采购合同也要收,所以做生意是三方的:采购方,销售方和政府。如果合同作废,是可以不用交的,否则都要交。
『叁』 公司一般都交印花税吗
是的,一般都要缴纳印花税。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5、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等。
『肆』 什么企业需要交印花税
需要交印花税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
1. 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企业。印花税是针对特定凭证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只要企业在境内有相关的应税凭证,如合同、产权转移凭证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2. 涉及证券交易的企业。印花税是证券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对于进行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这些印花税可以保证交易费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资金性凭证的使用企业。一些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所签订的资金性合同,还有企业与银行间关于拆借资金的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这些资金性凭证是印花税的主要征收对象之一。在企业规模扩大或进行金融活动时,若涉及此类凭证的使用,则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此外,像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与企业之间也需要按照印花税的规定进行缴纳。这不仅有助于规范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也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具体缴纳印花税的金额取决于企业签订合同的金额大小和企业实际的经营活动状况。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可能涉及缴纳印花税的义务,主要是根据其交易的性质和合同情况来判定是否应交印花税及其具体的金额计算。在具体应用中还应遵守我国的税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来确定准确的缴税责任与操作要求。通过纳税可以有效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得以维持和发展。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有助于降低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及负担从而提高整体运营水平与盈利能力目标的实现水平从而达到合法经营和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确保合规有序发展的要求得到充分实现和提升发展成效得以保障落实和完善税务管理体系建立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伍』 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交印花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薄。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薄,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薄,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薄。
其他帐薄,是指除上述帐薄以外的帐薄,包括日记帐薄和各明细分类帐薄。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第十七条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1年。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是指发放权力、许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九条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
第三十条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 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 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取消其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
『陆』 所有的企业都需要交印花税吗
是的!
至少有账簿印花税。
企业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应该按照《印花税法》的规定确认
应该交纳印花税的是以下几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