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税收清算印花税
A. 公司合并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合并的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五,而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原来企业的注册资金已经交过印花税的那一部分不再贴花,只针对新增加的资金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一、公司合并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合并印花税税率是新增加资金的万分之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公司合并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四、公司合并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通知、公告。
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债权人进行谈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
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综上所述,公司合并肯定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印花税的税率也规定的很清楚。企业在签完合并协议以后,需要编制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按照法律规定到工商局办理手续变更登记。
B. 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一、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一)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
(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三)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四)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五)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C.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D.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同时废止。”
E.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可以免征印花税吗
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能否免征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文件,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因此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优惠。
企业改制如何理解?
企业改制,又称为“企业改组”,是指企业所液空有制的改变。简单理解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法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一般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广义上来说,也包括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等。
企业改制情形包括: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晌巧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闹谨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