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借给从业人员炒股
『壹』 个人代客炒股怎样量刑
法律分析:
代客炒股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代炒股不违法,因此谈不上量刑。但是利用代客炒股进行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挪用客户账户资产;以获取佣金或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账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将账户管理业务与其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业务混合操作;以转移客户账户收益或亏损为目的,在客户账户与自营账户、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客户账户之间进行买卖;违规承诺或保证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投资收益等都是违法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凳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衍生问题: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氏伏情况下,如果投枣核裤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
『贰』 证劵从业人员能用父母的账户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用自己父母的账户炒股。
『叁』 在证券公司上班,用别人的股票账号炒股,这样违法吗
炒股行业以及证券行业都是社会上非常热门而且非常吸金的行业,很多年轻人在走入社会后,都会把目光放到这两个行业上面。但是,由于这两个行业涉及的资金问题比较多,所以我国关于这两个行业等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在这个两个行业当中,我们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自然而然也是比较多的,凡事还需要小心为主。
而且我们要清楚的是,如果你是帮别人的账户进行炒股理财的,一旦被发现了,那么你就会永久失去在这一领域的从业资格。
『肆』 帮人炒股用他们自己的账户来炒,我操作,犯法吗
如果对方将其财产交由您代理,是一种委托行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委托的合意,也是可以代为炒股的。但是,一些特别人员是不能炒股,也不能帮他人炒股的。
一、委托炒股的行为
如果对方将其财产交由您代理,是一种委托行为,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委托的合意,也是可以代为炒股的。
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二、借用炒股账号的违法性
《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别人的证券账户炒股或者出借证券账户都是违法的行为,利用他人的证券账户进行炒股,很容易为操纵证券市场提供空间,伤害市场的公平性。《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三、特定人员不可代人炒股
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
对证券公司而言,随着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员工违规代理客户操作账户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隐患会逐步显现。一旦因员工操作的客户账户亏损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将引发客户投诉并认为营业部对经纪人管理工作不到位,还有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也不准买卖股票。除了以上从业人员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上市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的本人或者家人,不得帮助他人炒股。其他人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可以帮助别人炒股。
但是,投资者委托他人进行交易时,如果委托理财出现亏损问题、操作方没有按协议执行等问题,这些是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如果投资者委托的操作方运用账户违规交易,也会对开户方投资者造成牵连影响。
『伍』 把自己的账号给别人炒股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违反规定。
根据《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5)账户借给从业人员炒股扩展阅读:
证监会2015年07月13日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清理整顿各类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活动。
公告称,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陆』 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是如何被发现的
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是如何被发现的,答: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是这样会发现的,通过查找关联账户,比如从业人员亲戚的账户,同事的账号,朋友的账户等等
『柒』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自己不炒股,用父母的账号炒股,违法吗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有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埋祥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弯枯搏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7)账户借给从业人员炒股扩展阅读:
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败散
『捌』 帮朋友开了个股票帐号资料都给他了他在证券公司上班,用我的帐号抄股,这样危险吗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是不能买卖股票的,他用你的账户,进行股票的买卖,从本质上来说是属于犯法的,对,你肯定是有很大的影响
『玖』 证_从业人员能用父母的账户炒股吗
不可以。x0dx0a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x0dx0a证券人员的父母属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同样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