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计算方式
❶ 印花税是怎么计算的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印花税=购销金额×0.3‰,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印花税=加工或承揽收入×0.5‰,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印花税=收取费用×0.5‰,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印花税=承包金额×0.3‰,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印花税=租赁金额×1‰,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海上、内河、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印花税=运输费用×0.5‰,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印花税=仓储保管费用×1‰,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含小额贷款公司。
印花税=借款金额×0.05‰,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印花税=投保金额×0.03‰,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印花税=所载金额×0.3‰,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印花税=所载金额×0.5‰,立据人各方纳税
(1)印花税计算方式扩展阅读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❷ 印花税的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印花税缴费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比例税率,一种是定额税率。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证书、资金账簿等按照比例税率计征。权利、许可证照及出资金账簿之外的账簿等都实行定额征收,实行按件贴花,每件5元。
(2)印花税计算方式扩展阅读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印花税
❸ 印花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印花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专)×适用税率
应纳属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3)印花税计算方式扩展阅读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