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中免征印花税的是
㈠ 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免税凭证的有(
【答案】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免税规定。选项D属印花税应税凭证。
㈡ 哪些凭证能免征印花税呢
(1)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000万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000万元A型钢材版换取对方相同金权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15000万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㈢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的有( )
a、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订立的合同
b、 贴息贷款合同
e、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㈣ 印花税免税规定
印花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税种,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纳税人不仅仅是企业、事业单位,甚至党政机关、个人都包涵在纳税义务人范畴;
此外,印花税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无论你们有什么理由,只要是签订了印花税应税合同,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你们当地地税部门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㈤ 什么是印花税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二、减免印花税
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5)凭证中免征印花税的是扩展阅读:
免征印花税
1、其他账簿印花税免征
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个人购销住房印花税免征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免征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改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免征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5、公共租赁合同印花税免征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6、不满一角的印花税免征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7、权利凭证副本印花税免征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8、财产赠与政府等书据印花税免征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㈥ 如何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印花税的免征条款: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购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缴纳购房印花税,且各自缴纳全额,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征购房印花税:
(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
(2)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
(3)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
根据《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房屋产权证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所以二手房交易如果不是住宅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则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均要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购房印花税;买方领取房产证要按件贴花五元。
哪些凭证可以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㈦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哪些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内2016〕10号)的规定:“三、对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四、除第二条外,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执行。”
㈧ 印花税有哪些免税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视回同正本使答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7)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者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此外,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