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0号文印花税
⑴ 本公司2018年6月增加了注册资本,会计上已计入实收资本科目,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按照多少的税率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内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容《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2018年6月会计上已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⑵ 2019最新印花税税率政策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作为性子最冷淡的税种,它虽然只是小税种,却难倒了无数英雄好汉。
税率:各有不同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印花税)。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
经历:几多减免
除了国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税立法,对于印花税的减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对印花税有过减免政策: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厦税〔2018〕27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管征实际,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二、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三、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中关于批发业或批发为主、零售业及外贸等三种业务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的规定同时废止。
这次相比于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调整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具体如下: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⑶ 2018年5月1日后可免缴印花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生产专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属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第二条“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是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增加部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原适用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税率,2018年5月1日起,可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即实际税负为万分之二点五。
(3)2018年50号文印花税扩展阅读: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参考资料:网络_印花税
⑷ 资金账簿印花税2018年交了50元,减免多少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财税[2018]5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内营业账簿容减免印花税的通知》,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⑸ 在2018年3月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半吗
按照50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企业资金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很特别,不能简单地按照营业账簿纳税期限规定,在书立时纳税,也不需要每年纳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资金账簿首次贴花后,其后续年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企业资金总额是否发生变化,以年度为计算对象;
二是当年企业资金总额发生增加的,其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按增加额贴花;否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企业资金账簿足额贴花后,以后年度不发生资金总额变动的不再贴花,发生资金变动的,应在年度结束时,就当年资金增加额贴花。贵公司2018年4月新增“实收资本”300万元,应在2018年12月31日按当年资金总额的增加额贴花,其纳税时间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因此可以享受财税〔2018〕50号规定的减半征收的优惠。
⑹ 广东符合财税〔2018〕50号的账簿减免印花税的,申报时如何操作
纳税人符合财税〔2018〕50号文减免优惠的,申报时,减免代码0009129906对应的减免项目为“符回合财税〔答2018〕50号文要求的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减免代码0009129907对应的减免项目为“符合财税〔2018〕50号文要求的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⑺ 一般纳税人资本金印花税可以按5%减半征收吗
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