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什么
『壹』 营业账簿申报印花税
依你提供的资料来看,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明细账、营业回执照这四样权利答证照要交定额印花税,按每本5元到地税局买印花税票贴在帐簿上画销完税。
另外,记载资金的账簿(主要指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还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数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这个要填印花税申报表交。
其他交印花税的情况主要是合同了,合同也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税法上列举了的才交,没列举的不要交,不需交的交了的,一律不退。你最好看看印花税的有关规定。
『贰』 营业账簿为什么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抄中,包含袭13个税目,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叁』 印花税中的其他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
一、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日记账簿按其记录的内容不同,分为普通日记账和特种日记账两种。常见的日记账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简称日记账。
1、现金日记账簿
(1)账页格式 :收入、付出、余额三栏式
(2)登记方法:由出纳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款凭证和现金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每天结出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
2、银行存款日记账簿
(1)账页格式:收入、付出 、余额三栏式
(2)登记方法: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序时连续登记的账簿。分次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二、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1、资金账簿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但现实中这两项在总账中有记载,把花买回来后贴在总账上即可;
2、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属于普通账本,每本贴5元印花税票即可;
3、资金账簿如果需贴印花税税额较大可以汇贴,由单位在当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地税会出具一个印花税完税凭证,具体申报手续可以咨询地税机关。
(3)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什么扩展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肆』 营业账簿印花税怎么交税率是什么
印花税税率表中的营业账簿的税率是万分之五加上每本5元的贴花
印花税是对版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权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伍』 营业账簿印花税什么时候交纳
当年实收资本增加需缴纳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在次年第一季度申报。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四条印花税中规定: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而年度增加的,是指年初出的去年的报表中增加的,应当在本年第一季度缴纳,一年算一次。也就是说当年实收资本增加需缴纳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在次年第一季度申报。如果公司在当年2月份实收资本增资,当年不需申报,在明年第一季度按增加总额一次性申报即可。
(5)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什么扩展阅读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营业账簿印花税进行减征或免征。
《通知》规定,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据了解,此次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主要目的是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而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陆』 印花税中营业账簿里面资金账簿包括什么账簿
资金账薄包括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回的账簿。,但现实答中这两项在总账中有记载,把花买回来后贴在总账上即可;
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属于普通账本,每本贴5元印花税票即可;资金账簿如果需贴印花税税额较大可以汇贴,由单位在当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地税会出具一个印花税完税凭证,具体申报手续可以咨询地税机关。
(6)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什么扩展阅读
有关说明:
1)纳入征税范围的营业账簿,不按账簿人是否属于经济组织(工商企业单位、工商业户)来划定范围,而是按账簿的经济用途来确定征免界限。
2)其他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3)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之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4)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5)对会计核算采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账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柒』 营业账簿印花税属于印花税哪个税目
印花税税目税率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不足一元的按一元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合同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立合同人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
立据人
股权转让书据
上市股票、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等转让书据
按股权转让金额千分之一
立据人
资金账簿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按账簿记录金额万分之五
立账簿人
其他账簿
营业账簿(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
每件5元
立账簿人
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到证照
每件5元
领受人
『捌』 印花税的营业账簿包括那些
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3.有关“营业账簿”征免范围应明内确的若干容个问题:
(1)其他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2)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之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3)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4)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对其营业账簿,应就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5)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6)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7)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玖』 关于其他营业账簿怎么缴印花税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
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9)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