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细节 » 股权转让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

股权转让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4-07-01 04:25:26

⑴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股权转让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⑵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

法律主观:

《印花税暂行条例毁渣》中的印花税目表规定,产权转让文件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文件,应当按照金额的万分之五[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让文件是指销售、继承、赠与、交换、分割单位和个人产权的文件。国家税务发展[1991]第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文件的税收范围为:政府行政机关登记的动产、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所立的文件,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纤启悄立的文件。提示:股权转让应按照产权转让文件和万分之五的金额进行贴纸。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三)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软件备查;(四)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其所有银行账户;(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务控制装置,或者擅自损坏或者变更税务控制装置的。综上所述,个人股权转让在签署股权转让后,应在公司成功办理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税务局缴纳印花税,否则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或者转让价格的一万分之五。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旁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⑶ 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

一、一般企业股权的转让 转让双方印花税率万分之五
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这里说的股权转让,适用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适用范畴主要限定在非上市公司之间。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出让方印花税率千分之一
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3、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出让方印花税率千分之一
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缴纳。
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上述政策规定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股权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移不视同股票买卖。
4、优先股转让 出让方印花税率千分之一
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6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所规定的优先股,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与普通股比,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已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二是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⑷ 印花税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企业股权转让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具体税目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⑸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税目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收入的印花税税目是产权转移书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⑹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
1.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若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收入。 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衍生问题:
股权转让印花税由谁承担?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热点内容
股票市场中的庄家指的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4-07-03 01:20:06 浏览:444
股票开户拉萨哪家证券公司佣金低 发布:2024-07-03 01:19:05 浏览:821
老人能开炒股账户吗 发布:2024-07-03 01:13:23 浏览:291
成熟期的企业股票 发布:2024-07-03 01:03:36 浏览:421
银隆集团的股票代码 发布:2024-07-03 01:00:25 浏览:50
中安股票走势 发布:2024-07-03 00:59:41 浏览:971
办理房贷印花税交多少钱 发布:2024-07-03 00:54:46 浏览:404
怡安医疗公司股票代码 发布:2024-07-03 00:53:50 浏览:969
开通科创板什么时间都可以办理吗 发布:2024-07-03 00:47:30 浏览:837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股票 发布:2024-07-03 00:26:52 浏览: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