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1. 股东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做账怎么计算缴纳
股东出资后,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协议,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那么股东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做账?怎么计算缴纳?
股东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股权转让怎么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由于股权转让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因此双方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侍轮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东增资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印花税征收对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征收对象具体为:订立合同的甲方、乙方;订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双方;建立会计账簿的单位;许可老饥信证照上记载的权利所有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适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股权转让主要方式
股权转让主要方式包括:
1、股东向其它现有股东转让股权,也就是内部转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肢知可发生法律效力;
2、股东向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转让股权,也就是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2. 公司股东股权变更个人缴纳的印花税分录
法律规定不能承担的
印花税
印花税不是公司缴纳的,是交易的股东缴纳的,公司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由于贴花是交易双方的,应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100*0.1*2*2*0.05%=0.02万元,即200元。
工商办理变更后一个月内得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3.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股权转让缴纳的印花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业务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股权转让印花税分录处理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股权转让的双方是否都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9)股东诉权。
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应该也是很多会计头疼的问题,股权转让时产生的印花税应该怎么办?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上交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 科目
1、如果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公司承担股东股权转让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帐务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不能承担的,实在不行就先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会计科目,或者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股东变更要交印花税和个税吗?
案例分析
原来是A股东50万,B股东50万,C股东50万,D股东150万,共注册资金是300,变更为:D股东150万分别转让给A、B、C三个股东各50万,变更后注册资金没有变
印花税需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双方分别贴花,即A、B、C各在其转让股权合同上贴花,D需要在三份合同上贴花。
个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纳税义务人是D,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价格-(历史成本+与转让有关的费用) ,如果平价转让或低于历史成本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交税,但税务机关需要核实此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的话会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允价格来计算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后一般要补税。
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一般是在千分之0.3-千分之0.5之间,像最经常见到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比较特殊的权利、许可证照,是按件贴花的金额为5元,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购销金额或者是交易费用与税率的乘积相乘得出印花税。印花税申报了没有扣款怎么办?
4.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股东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是股东个人,故为代缴性质,由企业代缴
会计分录是:
代缴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股东支付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4)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5. 股权变更印花税怎么交
一、股权转让缴印花税的方式:
1、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即转移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股权转让的金额。
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股权转让的金额×适用税率(万分之5),减半征收。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税分为股权属于个人或者公司两种情况:
1、如果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一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标准为: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印花税: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金额计收印花税。适用的税率为书据所载的金额的5‰。
2、如果是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并入企业的应缴税款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印花税:税率与上述一致。
如此以外,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产的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并发生权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三、印花税的税率: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四、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