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水合同印花税
Ⅰ 收取取暖费缴购销印花税吗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件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版,不征收印花税。
目前权供水、供暖合同国家层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不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吉税地字[1990]204号、广州地税税三(1988)776号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类似规定。
至于物业费,属于服务性合同。由于印花税应税凭证采取正列举方式,对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不属于应税合同,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补充:暂行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也就是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
Ⅱ 印花税必须交吗
印花税历史悠久、计算简单,但实务中,印花税计税依据不直接来源于财务账面数据,给公司日常税务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虽然印花税是小税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印花税基本概述
一
印花税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
印花税纳税时点
合同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四
印花税分类及税率
五
印花税计税方法
印花税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或=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二
印花税注意事项
在了解了印花税最基本的概念之后,咱们先抛出两个最为关键也最容易混淆的问题。
《条例》明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也是应纳税凭证的范围,不一定必须签订了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对于具备合同效力、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也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在企业实际经营的过程中,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使用的协议、契约、单据、合约以及确认书,只要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制约性的凭证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我们要明白合同只是一种形式,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要遵循“经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才可以!
这里的“含税”指的是增值税,按照新《印花税法》规定计税依据虽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但是如果合同当中没有明确注明增值税,就需要按照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这就是财务部为什么每次在审核合同条款时,都会要求将合同进行价税分离,要求把不含税合同金额列明。毕竟公司体量这么大,积少成多便能达到节税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如果只写一个合同总额,就需要按照合同总额计算增值税了。
三
2022年新旧印花税法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1988年开始已经实施了三十三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即将退出税法的历史舞台。我们一起来看看2022年印花税新法有啥值得关注的大变化。
1
证照贴花
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2
税率下调
降低部分合同税率。如从原万分之五降到万分之三。
3
计税依据
明确印花税计算依据不包含增值税。
4
尾数改变
取消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税。
5
纳税要素
新增了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明确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6
取消重罚
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四
印花税常见问题精选
对于企业来说,涉税工作无小事。下面挑选了公司可能涉及的、诸多兄弟单位历年来汇总的印花税问题汇编,进行举一反三。
1
补充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补充协议不改动合同交易金额,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增加合同金额,应就增加部分补交印花税。
2
供电、水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电、供水、供气合同,这些合同免交印花。
3
网购订单是否缴纳印花税?
网购过程中是否有合同、说明购销关系的凭证,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应税凭证,如有,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4
公司为员工租房是否缴纳印花税?
公司为合同签订一方的,且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5
培训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如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等订立的合同等非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不需缴纳印花税。
6
审计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7
公司物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如果只是递送日常文件的快递服务,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是涉及到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8
股东派遣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股东派遣人员协议,不在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税目范围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五
公司印花税合同台帐管理
目前公司商务合同均由AO系统进行,原则上对合同台帐的管理较为完善,但仍需提高警惕,对此我们应该做到:
1
各业务部门应按月将本部门上月没有通过合同采办系统单独新订立的合同(含协议、订单及敞口合同等)的上月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后发送公司合同采办部。
2
公司合同采办部按月汇总各部门报送的合同台账,一并记录在公司合同总台账中,在月度终了发送财务部,以此作为上月印花税的缴纳依据,办理缴纳手续。
3
取得了相应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等),应在次月将权利许可证照清单发送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据此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小税种,但它的适用范围广,影响力也不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在公司印花税管理的任何环节都可以随时与财务部取得联系,一起为共同规避和降低公司税务风险而努力。
Ⅲ “水费用不用交印花税”
水费不用交印花税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件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国家层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不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吉税地字[1990]204号、广州地税税三(1988)776号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类似规定。
至于物业费,属于服务性合同。由于印花税应税凭证采取正列举方式,对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不属于应税合同,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暂行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也就是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
Ⅳ 供水设备交税
不是以具体什么设备来决定交什么税的,而是以公司的性质来决定的。
一、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4%(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Ⅳ 支付水费、电费、物业费、供暖费,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你好!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件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回列举征税答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国家层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不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吉税地字[1990]204号、广州地税税三(1988)776号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类似规定。
至于物业费,属于服务性合同。由于印花税应税凭证采取正列举方式,对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不属于应税合同,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补充:暂行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也就是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
Ⅵ 印花税有多少种合同不需要贴花的情形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版权声明:
Ⅶ 供水公司什么税
供水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具体解释如下:
增值税是供水公司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作为销售水资源的公司,其提供的供水服务属于应税服务,需要按照相关税率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是供水公司基于其盈利状况需要缴纳的税种。与其他企业一样,供水公司在年度盈利后,需要根据盈利金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在供水公司进行合同交易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供水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签订许多合同,如水源采购、供水服务合同等,这些合同的签订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针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一种税,供水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为此类税做出贡献。
教育费附加是另一种附加税费,根据公司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缴纳,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体来说,供水公司作为公共服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和国家的财政稳定。同时,合理的税费结构也有助于促进供水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