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土地印花税
㈠ 政府收购土地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交印花税。
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㈡ 土地交易印花税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印花税税率一般为总金额的0.05%。印花税税率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比例税率,即缴纳0.05%,另一种是定额税率,每件账目收取五块印花税。而土地使用权的印花税采用第一种缴纳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㈢ 土地收储补偿要交哪些税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在进行土地收储补偿的时候,要交哪些税呢?一、土地收储补偿要交哪些税
土地收储要交印花税以及企告橡业所得税,还有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是指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要贴花,并且要交完整体的税。把手续给办好以后,不管合同内容有没有兑现都要按照规定进行贴花。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袜卜旁在搬迁时候所出现的搬迁收入以及支出,在搬迁年度内,要把它们算在总纳税中。
二、土地征收补偿有哪些
1、征收补偿可以分为整个土地的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时的安置性补助费,还有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其他附着物的一些补偿标准。
2、土地补偿费是指土地被进行征收之前的,三年当中平均的年产值的6~10倍左右。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的这个费用,要根据安置的农村人口数量来计算。并且是土地被征收,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等等。不能够高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左右。
3、而青苗补偿标准的农作物要根据季产值的1/3来计算,并且生长期的农作物要按照第一季度的产值来进行计算。不过农弊核作物是有收成的,这样就不会给予赔偿。而经济林木如果是自主进行砍伐的,也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4、但是不能进行移植,一定要进行砍伐,并且要经过用地单位,然后给予实际价格的一些补偿。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包括了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养殖基地,还有猪舍以及水井等一些配套设备来做补偿的,并且用地单位也是要按照实际的价格来进行补偿。
㈣ 政府回收土地已经缴纳的印花税能不能退
不能退。你缴纳的印花税是为了当初的土地的,在当期已经体现了效果。
印花税是否可以办理退税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合同解除。由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行为税,只对签订合同的行为征税,而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即一旦印花税应税合同签订,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无论合同是否履行,均须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依据合同征收的印花税在合同废止后不予退税或抵押。
二是已履行并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据此可知,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合同所载金额的,也不办理印花税退税或抵用。
三是申报错误多缴印花税。如果采用按期汇总方式,以填写完税证的方式分月缴纳印花税,而不是直接在应税凭证上贴花,这与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方式相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也应当遵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㈤ 政府收回土地是否缴纳印花税
法律分析:对于荒置、没有人使用的土地,为了能让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政府是有权回收的。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的买卖交易、也不属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不需要交印花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