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印花税是多少
Ⅰ 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率2022
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率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运输合同是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税率为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运输合同印花税常见问题
我公司最近发生了一笔货物运输业务,但未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额合同,只有运费结算凭证,请问需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我公司与甲运输公司、乙运输公司签订联运合同,货物先由甲运输公司从浙江运至上海,再由乙运输公司运至北京,合同中约定运输费用10万元,请问我们之间签订运输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这要具体看运费是如何结算的。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也就是您公司和甲运输公司缴纳印花税;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也就是您公司与甲运输公司、您公司与乙运输公司分别对两段的运费计算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是运输代理企业,并不直接承运货物,但帮忙代垫了运费,请问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与代垫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结算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货运代理合同不是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的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我们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业务又包括仓储业务,应当如何计算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您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的,应分别乘以万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和仓储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的,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货运业务,印花税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以下几个方面您可以注意一下!
1.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比如:货物从成都运输到大连,再运输到美国,成都的承运人对成都到大连的运费计算缴纳印花税;托运人对全程运费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从美国运输到大连,托运方计算缴纳印花税,外国提供运输的企业免征印花税。
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Ⅱ 代理运费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分析:
一、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印花税,应由实际收取和支付运费的承、托运双方分别就运费结算凭证,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贴花,其中,承运人以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应税凭证;托运人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作为应税凭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办国际货运业务,其结算的运费属于代垫性质前竖,收取和支付运费的结算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关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的规定,外地托运人委托我市货运代理企业办理国际货运业务,应在我市缴纳印花税。
三、为便于托运人按运费贴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开具运费结算凭证结算收入时,必须在“收费内容”栏中分别列明运费、货运代理费及其他服务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乱皮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慧陪大、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Ⅲ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
代理方没有纳税义务但应负责代理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0] 173 号 ) 第二条规定 "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在货运业务中 , 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 , 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
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 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 , 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Ⅳ 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货数扒物运输合同属于印花税中经济合同税目中的应税凭证,因此需要缴纳印花税,缴纳薯芹昌印花税时,其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国内:国内承、托运双方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就要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运费结算凭证,视同合同缴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不作为计税依据。税率0.5‰。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按照全程运费计算印花税,分程结算运费的,按照分程运费计算印花税,承运方按照实际收取的运费贴花,托运方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费贴花,其中,承运人以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应税凭证;托运人以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作为应税凭证。外地托运人委托货运代理企业办理国际货运业务的时候,应在本市缴纳印花税。如果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
国际:如果是国际货运,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按照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计算应纳印花税额;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免纳印花税,但是托运方按照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是首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办国际货运业务,收取和支付运费的结算凭证,则不征收印花税。因为其结算的运费属于代垫性质,根据印花税的相关条例规定要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有10大类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Ⅳ 国际货运运费凭证怎么缴纳印花税 货物运输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
国际货运运费凭证怎么缴纳印花税
? ? ? ?承、托运双方进行国际货运托运的时候,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有运费结算凭证,视为合同,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贴花,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取或者支付的运费,也就是承运方按照实际收取的运费贴花,托运方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费贴花。其中,承运人以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应税凭证;托运人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作为应税凭证。
货物运输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
首先,立合同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
? ? ? 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
? ? ? ? ?1、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
? ? ? ? ?2、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
? ? ? ? ?3、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
Ⅵ 宁波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如何纳税
1.看名称,主营业务为货运代理,主税种应该是地税的营业税,税率按代理业5%走。其次是地税的城建附加,教育附加,如果该公司位于宁波市区,则这两个税=营业税额*(10%),其次还有一些小税种,例如印花税,契税等等,还需要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该公司成立于2002-2008年,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归国税管辖,如果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及以后年度,则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归地税管辖,税率均为25%,如果该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则享受20%的优惠税率。
3.就这么多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Ⅶ 开一间物流海运公司,要交哪些税
应该是货代公司吧,主要涉及地税。一般交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额的7%、3%交纳,印花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每份贴五元印花税票,营业账簿按每本伍元贴印花税票,有注册资金的账本按万分之五贴印花税票(注册资金一次性贴就可以了,没有增资就不要再贴了)。仓储保管合同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服务业务合同一般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交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及有关规定,中国企业法人和境外国际船船运输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无船承远业务,应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谓材料,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04号)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谓办理领购、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事宜、领购、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对于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按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交税还是按营业税服务业锦目(税率为5%)交税的问题,一时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认为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交税的人认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贷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运输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承担承运人责任,从事的是运输经营活动。因此,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交税。
随着货运代理人规模的不断增大、实力的不断增强,其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展。有的货运代理人除从事贷运代理业务之外,还从事运输、仓储等经营活动。这些经营活动虽然都征收营业税,但属于不同的营业税税目,税率不同。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货运代理人应将各种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别核算,避免因会计处理不当而造成多交税款的结果。
认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交税的人认为,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虽然无船承运人在无船承运业务中担当承运人的身份,但并没有从事税法规定的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人在其经营活动中只不过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承运人的名义签发提单。其取得的收入虽然称为运费,但其实际所得仍然是提供运输经营的组织活动所取得的服务费收入,不管这种牧入是代理性质的服务费收入还是其他性质的服务费收入。因此,无船承运业务仍然要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如果货运代理人从事财产租货、货物运输或仓储保管或等经营活动,应注意缴纳印花税。租赁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船舶等的,应按财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从事货物运输的,应按货物运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应按仓储保管合同的干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对于不开立合同,只开立单据,或者合同不规范的,应按实际计算金额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