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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一印花税财税规定

发布时间: 2024-11-20 09:02:02

Ⅰ 重庆市二手房交易税费

最新重庆二手房交易税费

一、契税(买方支付)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二手房税费之契税(买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3)其他:成交价*3%。

二、营业税(买方支付)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该细则主要将免征营业税的范围由5年降为2年,对想购房二手房的购房者说是重大利好。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三、个税(买方支付)

个税的征收方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统一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六、二手房交易的其他费用

1、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2、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3、佣金: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4、贴花:5元/套。

5、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6、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7、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1)重庆市统一印花税财税规定扩展阅读: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式: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二手房交易税费

Ⅱ 印花税7月1号新政策

202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正式取代原有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带来十大变革。以下是详细解读:
1. 征税范围的缩减:取消了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2. 税率的降低:
-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的税率从万分之五降至万分之三。
- 部分产权转移合同的税率调整: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从万分之五降至万分之三。
- 营业账簿的税率调整: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纳入立法,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3. 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的依据:若合同含税价且未单独列明增值税,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4. 取消尾数规定: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原先规定中的应纳税额不足一角免纳印花税,以及税额尾数不满五分不计,满五分按一角计算缴纳的规定。
5. 新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未涉及境外个人缴纳印花税及源泉扣缴问题,新法增加了相关规定。
6. 明确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原条例中对纳税期限和地点规定不明确,新法进行了明确。
7. 取消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原条例传统上轻税重罚,新法取消了这一规定。
8. 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被纳入法律规范,有助于消除对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担忧。
9. 规定了同一应税凭证多方所持计税金额:对于多方持有的应税凭证,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10. 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国务院可以根据需要规定减征或免征印花税,如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
此外,还有8种凭证免征印花税,包括应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应税凭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应税凭证、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应税凭证、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的借款合同、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的产权转移书据、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的买卖合同、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关于印花税的计算,需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适用不同税率,计算公式包括按比例税率和按定额税率计算。计算并不复杂,但具体计算时需注意合同种类及适用的优惠政策。
在申报印花税时,可以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按月申报需先进行税种认定,即使当月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要进行零申报。按次申报则无需税种认定,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申报时需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其中应纳税凭证编号和日期为非必填项。已办理按月申报的,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若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也需要进行税源采集。

Ⅲ 印花税7月1号新政策

22年《轻一》现货,现在购买立享《轻一》电子书等10大好礼!
印花税要变了!202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
与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新印花税法主要发生了十种变化,快来一起看看有哪十种变化以及变化的影响吧!
印花税,10大变化!
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印花税法》与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主要有10大变化:
1
缩减了征税范围
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2
降低了税率
1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2 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3 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
3
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
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4
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原先《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该规定。
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
5
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
6
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7
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
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
8
证券交易印花税被纳入法律规范
证券交易印花税被纳入征收范围,可消除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担心。
9
规定了同一应税凭证多方所持计税金额
同一应税凭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原规定为“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10
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
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下8种凭证,免征印花税: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变了!
今天起,纳税申报就按这个来!
自2021年6月1日起,印花税与其他9个税种简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简单说就是一表报多税。
如何计缴印花税?
1
计税依据
2
计算公式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凭证税率×单位税额
印花税的计算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2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2020年9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6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2020年需缴纳的印花税额:
(1)开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5×50%=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50%= 25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000000× ‰ ×50%= 3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500000× ‰ ×50%= 元)
(5)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
应纳税额=5000000× ‰ ×50%×50% = 625(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 = 0 (元)
(7)4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250 + 300+ + 625 + 0 = 1190(元)
(8)9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
(6000000-5000000)׉×50%×50% = 125(元)
解析:
根据(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已依法享受印花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所以,资金账簿可以享受50%征收后再减征50%征收。
注意: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并不是实际发生业务了才贴花。
印花税该如何入账?
1.计提本月缴纳时(如果有减免的,直接按减免后实际金额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实际缴纳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有些企业缴税金额小,也可以在直接缴纳时记账。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按月还是按次申报?
六大热点问题!
1、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
答:
(1)按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认定;按次申报的,可以不做税种认定。
(2)按期(月)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
(3)按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可以选择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即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
纳税人可以同时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次申报。
2、我该怎么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企业家大业大、订单爆棚,当然是选择按月申报。
或者每月都有发生应税行为甚至单月签订两次以上同一税目应税凭证的,也建议选择按月申报。如果业务少,一年下来也没签订几份应税凭证,那按次申报就行了。
3、我想选择按月申报,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认定。
答:这个简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现有的税种认定情况。
还有另一个方法,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首先就要选择“纳税期限”,如果只能选择按次申报,就是没有税种认定了。
提醒,如果选择按月申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员)时记得要说清楚有多少个税目需要认定按月申报,一次性做完。
4、《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必须填报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吗?
答:非必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明确:
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填写,由各省、区、市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设置该项是否为必填项。目前我市已统一设置为非必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不填写。
5、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
答:印花税按期(月)申报认定具体到税目,所以在按期(月)采集税源时,未做认定的税目无法在按期(月)申报增加,只能在按次申报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该税目按期(月)申报认定。
6、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要做税源采集?
答: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
零申报的税源采集很简单,进入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后只需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完成了。
【纳税期限】选择“按月申报”→【税款所属期起】选择某月的任意一天→【保存】→【确定】
当期的财行税税源信息都采集完成后,在纳税申报界面把印花税勾上,一并申报就行。

Ⅳ 2023印花税最新政策

在进行做生意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可以是一些购销合同,在对商品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进行交税,那么购销合同印花税的政策是怎样的薯咐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2020购销合同印花税新政策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对于缴纳方式,其他税种你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也怎么申报缴纳。如果通过网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二、购销合同印激蔽花税怎么计算?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规定,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明手州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Ⅳ 印花税如何缴纳和申报


印花税如何缴纳和申报
一、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境内书立或领受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缴纳方式
1、应税凭证贴花纳税
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纯腔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2、大额税额开票征收
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3、频繁业务汇总申报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4、难以计算的依法核定
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申报期限
1、一般凭证即时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资金账簿按年计缴.
3、汇总缴纳按月申报.
4、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国外签订国内使用应贴花.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5、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印花税常见问题
1、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2、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做凯衫同,如何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所立合同需要贴花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孙型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规定: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好啦,关于印花税如何缴纳和申报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解读到这里,更多关于印花税的知识,请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热点财税资讯、难点实务处理,会计实操、税务实操等各类实务知识点,我们第一时间为大家推送,助力财税人的职业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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