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下调广东
A. 广东核定征收印花税如何申报
1.申报缴纳—纳税申报—印花税,点击申报进入印花税专项申报表功能(注意:内必须核定了印花税这个税种才有容印花税专项申报表选择。)2.确认申报所属期后,点击“填写申报表”3.在“核定计税依据”栏目,填写计税依据收入(核定比例系统自动带出),确认税额无误后,点击申报并完成后续申报确认手续即完成申报。
B. 广东企业发生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应税凭证如何贴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一、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一)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三)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四)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五)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C. 广东符合财税〔2018〕50号的账簿减免印花税的,申报时如何操作
纳税人符合财税〔2018〕50号文减免优惠的,申报时,减免代码0009129906对应的减免项目为“符回合财税〔答2018〕50号文要求的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减免代码0009129907对应的减免项目为“符合财税〔2018〕50号文要求的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D. 工业印花税是按销售收入的百分之80%*万分之三需要每月提取吗
印花税的税目里没有工业印花税这一税目,工业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主要是购销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是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产生的纳税义务。但是目前各地方税务局在实际征管中,如果按实质行为征管难以监管,所以很多地方税务局采取了简化征管的方式,即直接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签订合同额,再乘以适用税率。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则是缴税地的简化征管比例,不同地区比例不同。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4)印花税下调广东扩展阅读
广东省工业企业按照购销合同收入的70%计算印花税应税额。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填写《其他纳税核定表(印花税核定)》进行核定,具体如下:
(一)工业企业的购销合同,购销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的70%作为计税依据。
(二)商业及其他企业的购销合同,购销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的50%作为计税依据。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购销合同,购销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30%作为计税依据。
(四)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应纳税凭证核定计税依据及税目。
第五条 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式: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收入×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其他应纳税凭证计算公式:税务机关规定的核定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第六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有效期以年为单位,每次核定最长不超过3年。
E. 广东省的印花税怎样计算
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
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
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
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
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
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五
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
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贴花五元
F. 广东对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的保存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