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服务交不交印花税
『壹』 律师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律师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律师代理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贰』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是否需要贴印花税
不贴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更不能按技术服务合同缴纳印花税
(2)律师咨询服务交不交印花税扩展阅读: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4、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办证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
8、办理鉴证:在积极开展协办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应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叁』 本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签定律师咨询合同需要上印花税吗
不需要。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肆』 律师咨询费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主观 :
法律咨询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客观 :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伍』 律师费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咨询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陆』 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咨询合同征不征印花税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6)律师咨询服务交不交印花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