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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合同要交印花税

发布时间: 2024-12-15 01:48:19

㈠ 写字楼交易都有哪些税费

写字楼出售需要交的税费有:
1、印花税:出售写字楼应按办公楼销售合同金额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内资公司出售办公楼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3、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有偿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格和营业税等税费等扣除项目,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税款;或者按税务机关规定进行核定征收。
4、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公司转让写字楼取得的收益,应并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写字楼买卖的具体流程如下: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上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㈡ 办理燃气供气场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到当地工商部门可以办理。
营业执照可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途径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办理程序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其实很简单,只要您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保证您省时省力省心。

㈢ 建筑业会计科目问题

一、新账的建立
二、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三、会计业务的处理
一、 新账的建立
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建立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当想好各科目应当怎么设置明细科目级数。是采用辅助核算好,还是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好。
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涉及的往来单位较多,部门较多且稳定或者项目较多的时候,应当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可以根据各会计科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并不需要同时具备)。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 (往来单位/项目核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加内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设置了“机械作业”科目的机械使用费为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向各工程项目部收取的机械台班费,以上内容只需在“机械作业”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这种分权式的管理,优点是很显著的,有利于税务筹划,而且各项目的财务状况清晰明了,便于分析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但缺点也是很明显的.
如果保持项目的独立性的基础上,加以集权,应该也是一个理想的方式.但需要财务软件上的支持.
一.银行帐户,按总部需要开立,无需按项目开立,过多的银行帐户存在,某种程度在加重着财务管理的难度及风险.
二.在总部统一的核算中,按项目设置会计人员;财务软件需要实现内部分部门核算的功能.即在统一的帐套中,每个项目(或部门)是相对独立的,拥有独立的总帐明细帐报表等一个独立帐套 的特征,但又在总部的统一核算之内.各个具体项目的会计人员,核算本项目的会计业务.帐套中总部是作为一个与项目平衡的内部核算部门.总部与各项目分部合起来就是公司的整体帐套.
三.资金各项目分部独立.通过在内部财务核算中,设置”内部银行存款”科目,实现各项目部门的资金独立.内部部门核算,分项目部门、公司总部、公司三大部分。对于公司整体来说,它的资金由银行存款和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组成;而项目分部、公司总部的资金由“内部银行存款”组成;项目分部与公司总部“内部银行存款”合计数为零,因此这个“内部银行存款”科目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财务数据。
说得有点抽象,举个例子,由公司成立之处说起:
1.公司收到注册资本100
借:银行存款-公司 100 贷:实收资本-公司 100
2.某施工项目A上马,总部拨款40,一般内部借款的形式,收取一定利息,更能加强项目负责人资金的时间性意识
借:内部银行存款—项目A 40 贷:短期借款—项目A 40
借:内部银行存款—总部 -40 贷:短期借款—总部 -40
收取项目分部利息5
借:财务费用—项目A 5 贷:内部银行存款—项目A 5
借:财务费用—总部 -5 贷:内部银行存款—总部 -5
从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从公司总体来说,一红一蓝的对冲,是没有实际的业务发生的,但具体到项目分部,就有了一笔借款,有了一笔资金;多了一笔费用,减少了一点可用资金。
四.如果财务软件能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传输,项目会计人员还可以进驻项目所在地进行及时核算与监控,当然有单据凭证汇集到总部,由分管会计进行处理,目前来说更现实。但远程的管理应该也是一个发展的方向。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专题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方及时结算。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会要求分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由总承包方对其进行审核后,扣减相关其他费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发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很简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
有很多朋友问与分包单位结算时,究竟以什么金额作为成本入账。其实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讨,很多企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及附加3.30% 。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②、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元
最后补充差额进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33.50万元(433 .50-400)
贷:应付账款 33.50万元
一、建筑行业涉及的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1、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7%、5%、1%
3、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印花税主要涉及范围包括: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应纳税额=借款金额*适用税率,税率:0.005‰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适用税率,税率:1‰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租赁金额*适用税率,税率:1‰
5、房产税:
(1)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代理销售各大网校学习卡|国内财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
7、征税范围: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年应纳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25%

㈣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下列合同不交印花税:
大概如下,看实际: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已失效规定)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随着“税收十二五规划”2015年房地产业也必将实施“营改增”政策。税收变化多端,房地产企业只有做到未雨绸缪,早做应对,针对可能事项,制定相应措施,管控风险,合理筹划,降低税改成本,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国家税务总局以2014年第63号公告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新报表分为八大类,41张报表,较过去增加了25张。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的有18张。而且,报表填报的内容要求详细,企业现在设置的账目难于满足填报要求,需要对现有账目进行调整。给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加了难点

天然气管道安装交什么税

管道安装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其安装收入(安装费)属于营业税计税项目。燃气管道安装需要交营业税 税率是5%及其附加税(城建税 税率是7%、教育费附加 税率是3%),还有企业所得税 税率是25%,和半年一交防洪费 税率是0.1%。

天然气管道安装

个人用的话一般是用铝塑管(镀锌钢管也行),气嘴,软管。这些东西只能是质量好就行,没什么厂家之分,安装费一般都在两千左右。但用起来很安全,而且很实惠

是因为把管道放进墙内才使用铜管吗?是安装公司的建议还是自己家的?
我觉得没道理啊。我们是 *** 在外面的,用的全是铝塑PP管。一般铸铁管的使用寿命最多为20年(我觉得铜的也不会好到那儿去),而铝塑PP管的使用寿命为50年甚至更久,现在新型建材已经很少有金属的了。我觉得把铝塑PP管放进墙内也不会影响寿命吧,况且这样还会降低氧化程度增加寿命呢。最主要的是铜管的成本肯定比铝塑PP管要高很多。燃气炉就用托普斯的吧 不错。华帝也不错。
既然买了就用吧,当然能用啊。外面的燃气管道都是金属的嘛。我只是想在你还没施工之前,给你一个实惠、安全的建议啊。也许在墙里用铝塑PP管会由于压力变形有危险施工方才让用的铜管,不过我只是觉得,可能性很小。买了就用吧。

我有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想找一家有天然气管道安装资质的公司

您好,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具有天然气管道安装资质的公司,然后打电话咨询一下,就可以了。

天然气管道安装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 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 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0.2.28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0.2.29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 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2 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3 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0.2.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0.2.31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0.2.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0.2.33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0.2.34 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0.2.35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0℃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请看燃规在线 :egas./soft/11.

天然气管道安装价格

可参照各地的安装定额,不能一概而论!

天然气管道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类别及其级别: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安装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集团公司申请安装许可,应当明确具体从事安装工作的机构或者分公司。如果以分公司名义申请安装许可,必须取得其总公司的授权。
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设计、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等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所安装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㈤ 各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有些已经改变了,不太准确

品目名称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税率
卷烟 01 0101 0.17
雪茄烟 01 0102 0.17
烟丝 01 0103 0.17
烟叶 01 0104 0.17
其他烟草加工业 01 0109 0.17
白酒 01 0201 0.17
黄酒 01 0202 0.17
啤酒 01 0203 0.17
其他酒 01 0204 0.17
酒精 01 0205 0.17
饮料 01 0206 0.17
茶(17%) 01 0207 0.17
茶(13%) 01 0208 0.13
粮食、饲料 01 0301 0.13
食用植物油 01 0302 0.13
糖 01 0303 0.17
其他食品加工制造业 01 0309 0.17
棉纺织品 01 0401 0.17
毛纺织品 01 0402 0.17
丝织品 01 0403 0.17
针织品 01 0404 0.17
化纤织品 01 0405 0.17
其他纺织业 01 0409 0.17
机制纸 01 0501 0.17
纸板 01 0502 0.17
其他造纸及纸制品业 01 0509 0.17
纺织服装 01 0601 0.17
皮革、毛皮 01 0602 0.17
其他服装及其他制造业 01 0609 0.17
成品油 01 0701 0.17
其他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01 0709 0.17
化学化工产品 01 0801 0.17
肥料 01 0802 0.13
农药 01 0803 0.13
化妆品 01 0804 0.17
护肤护发品 01 0805 0.17
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 01 0809 0.17
其他橡胶制品 01 0901 0.17
汽车轮胎 01 0902 0.17
水泥 01 1001 0.17
水泥制品 01 1002 0.17
玻璃及制品 01 1003 0.17
陶瓷制品 01 1004 0.17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1 1009 0.17
生铁 01 1101 0.17
钢坯 01 1102 0.17
钢材 01 1103 0.17
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1 1109 0.17
常用金属 01 1201 0.17
铅锌 01 1202 0.17
铝 01 1203 0.17
贵金属 01 1204 0.17
稀有稀土金属 01 1209 0.17
汽车 01 1301 0.17
摩托车 01 1302 0.17
机动船舶 01 1303 0.17
自行车 01 1304 0.17
通用设备 01 1305 0.17
专用设备 01 1306 0.17
飞机 01 1307 0.17
其他交通运输设备 01 1309 0.17
家用电器 01 1401 0.17
洗衣机 01 1402 0.17
空调器 01 1403 0.17
电线电缆 01 1404 0.17
其他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1 1405 0.17
电机 01 1406 0.17
通信设备 01 1501 0.17
电子计算机 01 1502 0.17
家用视听设备 01 1503 0.17
录像机 01 1504 0.17
组合音响 01 1505 0.17
其他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 01 1509 0.17
其他制造业 01 1601 0.17
贵重首饰 01 1602 0.17
家具制造业 01 1701 0.17
医药制造业 01 1801 0.17
原煤 01 2101 0.13
洗煤 01 2201 0.13
盐(17%) 01 2301 0.17
盐(13%) 01 2302 0.13
原油 01 2401 0.17
天然气 01 2501 0.13
黑色金属矿产品 01 2601 0.13
有色金属矿产品 01 2701 0.13
非金属矿产品 01 2801 0.13
其他采矿业 01 2909 0.17
发电 01 3001 0.17
供电 01 3002 0.17
燃气 01 3003 0.17
其他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1 3009 0.17
商业(17%) 01 4001 0.17
商业(13%) 01 4002 0.13
商业(6%) 01 4003 0.06
商业(4%) 01 4004 0.04
商业(2%) 01 4005 0.02
商业(3%) 01 4006 0.03
软件、集成电路 01 5001 0.17
其他行业 01 9000 0.17
应税劳务 01 9001 0.17
视同销售 01 9002 0.17
其他行业(3%) 01 9005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1 9900 0
铁路运输 02 0101 0.03
水上运输 02 0102 0.03
航空运输 02 0103 0.03
管道运输 02 0104 0.03
道路运输 02 0105 0.03
装卸搬运 02 0106 0.03
建筑安装 02 0201 0.03
安装 02 0202 0.03
修缮 02 0203 0.03
装饰 02 0204 0.03
其他建筑安装 02 0290 0.03
银行 02 0301 0.08
保险 02 0302 0.08
证券 02 0303 0.05
其他金融 02 0304 0.05
邮政 02 0401 0.03
电信 02 0402 0.03
计算机及软件服务 02 0403 0.05
文化体育业 02 0501 0.03
体育业 02 0502 0.03
歌舞厅 02 0601 0.05
音乐茶座 02 0602 0.05
台球 02 0603 0.05
高尔夫球 02 0604 0.05
保龄球 02 0605 0.05
游艺厅 02 0606 0.05
娱乐 02 0690 0.05
代理业 02 0701 0.05
住宿业 02 0702 0.05
餐饮 02 0703 0.05
旅游 02 0704 0.05
仓储业 02 0705 0.05
租赁 02 0706 0.05
广告 02 0707 0.05
其他商务服务业 02 0790 0.1
转让土地使用权 02 0801 0.05
转让经济权益 02 0802 0.05
转让专利权 02 0803 0.05
转让非专利权 02 0804 0.05
转让著作权 02 0805 0.05
转让商誉 02 0806 0.05
其他转让无形资产 02 0890 0.05
销售不动产 02 0901 0.05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02 0902 0.05
其他销售不动产 02 0990 0.05
公共交通 02 1000 0.03
房屋租赁业 02 1100 0.05
其他行业 02 9000 0.05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2 9900 0
卷烟(比例税率) 03 0101 0.4
乙类卷烟 03 0102 0.4
丙类卷烟 03 0103 0.4
雪茄烟 03 0104 0.25
烟丝 03 0105 0.3
甲类卷烟(50元以上/条,比例税率) 03 0106 0.45
甲类卷烟(5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07 0.3
乙类卷烟(50元以上/条,比例税率) 03 0109 0.45
乙类卷烟(5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10 0.3
丙类卷烟(50元以上/条,比例税率) 03 0112 0.45
丙类卷烟(5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13 0.3
卷烟(定额税率) 03 0114 150
卷烟(50元以上/条,比例税率) 03 0115 0.45
卷烟(5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16 0.3
卷烟(50元以上/条,定额税率) 03 0119 30
卷烟(50元以下/条,定额税率) 03 0120 30
卷烟(7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21 0
卷烟(7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22 0
卷烟(7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23 0
卷烟(7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03 0124 0
雪茄烟 03 0125 0
卷烟(商业批发) 03 0126 0
粮食白酒(比例税率) 03 0201 0.2
薯类白酒(比例税率) 03 0202 0.2
黄酒 03 0203 240
啤酒(厂价3000元/吨以下) 03 0204 220
其他酒 03 0205 0.1
酒精 03 0206 0.05
啤酒(厂价3000元/吨以上,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03 0207 250
薯类白酒(从量每斤) 03 0208 0.5
粮食白酒(从量每斤) 03 0209 0.5
化妆品 03 0301 0.3
高档护肤护发品 03 0302 0.3
护肤护发品 03 0401 0.08
贵重首饰 03 0501 0.1
金银首饰 03 0502 0.05
钻石 03 0503 0.05
金银和铂金首饰 03 0504 0.05
镶嵌首饰及珠宝玉石 03 0505 0.1
鞭炮、焰火 03 0601 0.15
其它汽车轮胎 03 0701 0.03
子午线轮胎 03 0702 0.03
斜交胎 03 0703 0.03
内胎 03 0704 0.03
汽油(无铅) 03 0801 0.2
柴油 03 0802 0.1
汽油(含铅) 03 0803 0.28
石脑油 03 0804 0.2
溶剂油 03 0805 0.2
润滑油 03 0806 0.2
燃料油 03 0807 0.1
航空煤油 03 0808 0.1
摩托车250毫升以上 03 1001 0.1
摩托车250毫升(含)以下 03 1002 0.03
小轿车 03 1101 0.08
小汽车(汽缸容量>=1000毫升且小于2200毫升) 03 1102 0.05
小汽车(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 03 1103 0.03
越野车 03 1104 0.05
越野车(汽缸容量<2400毫升) 03 1105 0.03
小客车 03 1106 0.05
小客车(汽缸容量<2000毫升) 03 1107 0.03
中轻型商用客车 03 1108 0.05
乘用车1.5升(含)以下 03 1111 0.03
乘用车1.5升至2.0升(含) 03 1112 0.05
乘用车2.0升至2.5升(含) 03 1113 0.09
乘用车2.5升至3.0升(含) 03 1114 0.12
乘用车3.0升至4.0升(含) 03 1115 0.15
乘用车4.0升以上 03 1116 0.2
乘用车1.0升(含)以下 03 1117 0.01
乘用车1.0升至1.5升(含) 03 1118 0.03
乘用车3.0升至4.0升(含) 03 1119 0.25
乘用车4.0升以上 03 1120 0.4
高尔夫球及球具 03 1201 0.1
高档手表 03 1301 0.2
游艇 03 1401 0.1
木制一次性筷子 03 1501 0.05
实木地板 03 1601 0.05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3 9900 0
企业所得税 04 0000 0.25
卷烟 04 0101 0.25
其他烟草制品业 04 0109 0.25
酒 04 0201 0.25
其他饮料制品业 04 0209 0.25
纺织业 04 0300 0.25
成品油 04 0401 0.25
其他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业 04 0409 0.2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 04 0500 0.25
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 04 0601 0.25
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 04 0602 0.25
汽车 04 0700 0.25
其他设备制造 04 0801 0.25
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 04 0802 0.25
其他制造业 04 0809 0.25
海洋石油 04 0901 0.25
其他原油 04 0902 0.25
其他天然气 04 0903 0.25
海洋天然气 04 0904 0.25
其他采矿业 04 1000 0.25
电力 04 1101 0.25
其他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 1102 0.25
建筑安装 04 1201 0.25
其他建筑业 04 1209 0.25
铁路运输 04 1301 0.25
其他交通运输业 04 1309 0.25
仓储业 04 1400 0.25
邮政业 04 1501 0.25
其他邮电通信业 04 1509 0.25
批发和零售业 04 1600 0.25
餐饮 04 1700 0.25
国有商业及政策性银行 04 1801 0.25
其他银行 04 1802 0.25
证券 04 1803 0.25
其他金融 04 1809 0.25
保险 04 1900 0.25
房地产业 04 2000 0.25
娱乐 04 2101 0.25
其他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4 2102 0.25
住宿业 04 2103 0.25
其他社会服务业 04 2109 0.25
建筑材料 04 2201 0.25
其他非金属矿制品业 04 2202 0.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4 2300 0.25
电信 04 2401 0.25
计算机及软件服务 04 2501 0.25
其他行业 04 9000 0.25
利息 04 9800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4 9900 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05 0000 0.33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5 9900 0
税率20%以下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0 0.2
税率45%以上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1 0.2
税率20%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2 0.2
税率25%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3 0.25
税率30%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4 0.3
税率35%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5 0.35
税率40%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6 0.4
税率45%工资薪金所得 06 0107 0.45
税率20%以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06 0200 0.2
税率35%以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06 0201 0
税率20%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06 0202 0.2
税率30%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06 0203 0.3
税率35%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06 0204 0.35
税率20%以下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6 0300 0.2
税率35%以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6 0301 0
税率20%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6 0302 0.2
税率30%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6 0303 0.3
税率35%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6 0304 0.35
税率20%以下劳务报酬所得 06 0400 0.2
税率40%以上劳务报酬所得 06 0401 0.2
税率20%劳务报酬所得 06 0402 0.2
税率30%劳务报酬所得 06 0403 0.3
税率40%劳务报酬所得 06 0404 0.4
稿酬所得 06 0500 0.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06 0600 0.2
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06 0700 0.2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20%) 06 0701 0.2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5%协定税率) 06 0702 0.05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7.5%协定税率) 06 0703 0.08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0%协定税率) 06 0704 0.1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协定税率) 06 0705 0.15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5%) 06 0706 0.05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7%协定税率) 06 0707 0.07
财产租赁所得 06 0800 0.2
其它财产转让所得 06 0900 0.2
房屋转让所得 06 0901 0.2
偶然所得 06 1000 0.2
其他所得 06 9000 0.2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利息) 06 9900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其他) 06 9901 0
生产用房 07 0100 0
营业用房 07 0200 0
办公用房 07 0300 0
职工用房 07 0400 0
房屋出租 07 0500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7 9900 0
150吨以下机动船 08 0101 1.2
151吨至500吨机动船 08 0102 1.6
501吨至1500吨机动船 08 0103 2.2
1501吨至3000吨机动船 08 0104 3.2
3001吨至10000吨机动船 08 0105 4.2
10001吨以上机动船 08 0106 5
10吨以下非机动船 08 0201 0.6
11吨至50吨非机动船 08 0202 0.8
51吨至150吨非机动船 08 0203 1
151吨至300吨非机动船 08 0204 1.2
301吨以上非机动船 08 0205 1.4
乘人汽车 08 0301 60
载货汽车 08 0302 16
二轮摩托车 08 0303 20
三轮摩托车 08 0304 32
人力驾驶车 08 0401 1.2
畜力驾驶车 08 0402 4
自行车 08 0403 2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8 9900 0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9 0100 0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9 0200 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9 0300 0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9 0400 0
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09 0500 0
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9 0600 0
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09 0700 0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9 0800 0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09 0900 0
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9 1000 0
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9 1100 0
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的合计金 09 1200 0
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五元) 09 1300 0
A种股票 09 1401 0
B种股票 09 1402 0
非交易转让股票A种股票 09 1403 0
非交易转让股票B种股票 09 1404 0
无偿划拨国有股权的股数 09 1405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9 9900 0
猪 10 0100 4
牛 10 0200 6
羊 10 0300 1
其他屠宰 10 9000 2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10 9900 0
原油 13 0100 8
天然气 13 0200 2
煤炭 13 0300 0.4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13 0400 0.5
黑色金属矿原矿 13 0500 2
有色金属矿原矿 13 0600 0.4
固体盐 13 0701 12
液体盐 13 0702 3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13 9900 0
大城市 16 0101 0.07
中等城市 16 0102 0.07
小城市 16 0103 0.07
县城、建制镇 16 0200 0.05
工矿区 16 0300 0.01
郊偏远地区 16 0400 0.01
其他地区 16 9000 0.01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16 9900 0
农、林、水利 17 0100 0
能源工业 17 0200 0.05
交通运输及邮电 17 0300 0.05
原材料及地质、医药 17 0400 0.05
机械电子工业 17 0500 0.05
汽车工业 17 0600 0.05
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 17 0700 0
轻纺工业 17 0800 0.05
科学 17 0900 0
文教、卫生、广播、体育、新闻出版 17 1000 0.05
商业、供销、物资 17 1100 0.05
城市建设 17 1200 0.3
更新改造 17 1300 0.1
国家禁止发展项目 17 1400 0
其他项目 17 9000 0.15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17 9900 0
车辆购置税 22 0000 0
滞纳金 22 9900 0
教育费附加 61 0000 0.03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61 9900 0
其他收入 68 0000 0
其他收入 69 0000 0
专用发票收费 69 0101 0
普通发票收费 69 0102 0
税务登记证收费 69 0201 0
地方教育费附加 76 0000 0.03
罚没收入 81 0000 0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81 9900 0

㈥ 工程造价主要由哪些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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