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服务是否要征印花税
⑴ 各行业缴税百分比
工商、商业、修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7%)其他行业均为营业税,具体以下表为准: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字体: 】
税目税率征收范围常见征税业务交通运输业3%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陆运:通过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及其
他陆路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水运:有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
输业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航运: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管运: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装卸搬运: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之间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征税。建筑业3%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有线电视安装费。
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
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5%金融、保险
金融:贷款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
保险: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
邮电通信业3%邮政、电信
邮政: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和其他邮政业务。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业务征收营业税。
电信:电报、电传、电话(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寻呼电话、出租电话电路设备、代维修或出租广播电路、电视信号和邮电部门出售移动电话、寻呼机并为用户提供无线通信服务的业务)、电话安装(包括为用户安装固定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电信物品销售(包括在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
带销售专用通用电信物品的业务)、其他电信的业务。文化体育业3%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体育业:举办各种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表演:单位和个人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播映: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讯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不包括广告的播映业务。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按“播映”征税。
其他文化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
书和资料借阅等业务。
经营游览场所: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
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体育业:单位和个人为举办体育比赛或体育活
动提供场所的业务。娱乐业20%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在顾客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提供的饮食服务和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5%保龄球、台球
为顾客进行台球、保龄球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服务业5%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务及其他服务业
代理业: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的业务。
旅店业: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饮食业:有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仓储业:利用仓库、货物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租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
人的行为,按“租赁”征税。
广告业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
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其他服务业: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誉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装潢、打包、设计、制图、咨询、试验、化验、晒图、测绘、勘探等服务性
业务。转让无形资产5%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转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行为、单位和个人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商标权: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著作权:转让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
像带母带)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商誉: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销售不动产5%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权、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所有权、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单位和个人转让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的行为。
注: 1、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2、除国家规定可以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税外,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312号)的规定,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其他税目的起征点全省分地区调整,江门地区起征点为月营业额3500元;对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5]7号)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原税率5%)。
⑵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税率分别是什么
一、营业税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
但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推进,交通运输业税目,邮电通信业税目中的邮政,服务业税目中仓储和广告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停止执行。
二、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3%计算缴纳。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2016年5月1日之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2)图书借阅服务是否要征印花税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⑶ 文化体育业应缴纳哪些税
文化体育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 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1、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其中:
(1)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2)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对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也按“播映”征收营业税。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
(3)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业务,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等。
(4)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就是对经营这些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征税,即按销售门票收入依“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是不包括这些场所从事的其他游艺活动或其他经营活动的。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不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增值税。
(二)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3%。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3、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暂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汽车驾驶学校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标准的通知》(京地税企[1997]234号)文件规定:
(一)汽驾按每期每个学员100元定额征收,摩托车按每人每期20元定额征收。
(二)为计算简便和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不到驾校培训的零散练车(只在驾校练车采取计时收费办法等)收入,按其收入总额与培训收费标准换算学员人数并据此作为征税的依据。以大型汽车为例:
某驾校某期取得零散练车收入50000元,大型汽车培训收费标准为2500元/人,则应征税款为:
1、换算学员人数:50000元/2500元=20人2、计算应征税款:100元×20=2000元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一)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北京市关于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施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7号)文件的规定:
1、凡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剧等)而取得报酬的演职员(包括演员、编导、灯光、音响、化妆、设计、美工等等与演出有关的人员,以下统称演职员)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取得的全部报酬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2、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