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收入印花税
㈠ 保险代理分公司计征印花税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㈡ 保险代理公司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公司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范围,需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发生合约行为的要缴纳印花税;购买经营用房屋的要缴纳房产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可以按收取的全部保险费收入扣除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的余额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代理服务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法律分析:代理服务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代理合同不是相关规定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㈣ 保险代理分公司计征印花税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 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其具体规定如下: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人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1)购销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工业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3)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 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6)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7)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费用金额,不包括装卸费等。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特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本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国际货运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8)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9)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针对实际借款活动中不同的借款形式,税法规定了不同的计税方法: 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的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填开借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减轻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数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此同时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的,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的,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就只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10)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金额。 11)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对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据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 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期限的。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选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的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㈤ 小王在甲企业上班,在业余时间进行保险代理,通过代理保险取得的收入怎样计征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5)保险代理收入印花税扩展阅读: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减除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保险营销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2、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3、一次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四、保险代理公司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范围,需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发生合约行为的要缴纳印花税;购买经营用房屋的要缴纳房产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可以按收取的全部保险费收入扣除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的余额缴纳。
㈥ 保险代理机构应按多少税率征收营业税还有哪种税要交
按代理业税率交纳有关税款
比如每月营业额1万*5%税率交纳营业税5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500*税率为7%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5元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500*税率为3%交纳教育费附加15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500*税率为1%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5元
堤围防护费按月营业额1万*1‰计算缴纳堤围防护费要交纳10元
对年度内平均每月应缴费额超过2万元的,不分行业性质,一律按每月2万元征收,超过部分暂予豁免。
企业所得税按本年利润总额*25%得出交纳企业所得税额。
营业额为0或者亏损不要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亏损可抵下年利润,营业额为0或者亏损,但要交纳以下各税款:个人所得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账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以全部营业收入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
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扣缴规定详见个人所得税纳税指引。
印花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税目税率表列举凭证的各方,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具体规定详见印花税纳税指引。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表金额:元
非工业用地(每平方米)工业用地(每平方米)
中心城区一级二级三级
12元9元6元3元
其他镇区9元6元4元2.5元
车船税
拥有车船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纳税时间定于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规定详见车船税纳税指引。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费万分之五贴花
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千分之一贴花
技术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账簿
按件贴花五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五元
全国性一样的,就是堤围防护费各地方不同,1‰0.8‰0.7‰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