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
㈠ 会计、审计方面的咨询所订立的合同需要贴印花税吗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义务。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税费也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印花税是我们在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以及证件办理时所需要缴纳的一种税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印花税中,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不含增值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由立合同人负责缴纳。
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1、购销合同 0.3‰;
2、加工承揽合同 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5、财产租赁合同 1‰;
6、货物运输合同 0.5‰;
7、仓储、保管合同 1‰;
8、借款合同 0.05‰;
9、财产保险合同 1‰;
10、技术合同 0.3‰;
11、产权转移书据 0.5‰;
12、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14、股票交易3‰;
根据以上征收范围,会计审计方面咨询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技术支持合同,也应缴纳印花税。
㈡ 法律服务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服务合同不要交印花税。一般的法律法规审计方面的咨询并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签订的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主要就是因为印花税指的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过程当中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凭证行为所征收的税收。一、法律服务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服务合同不要交印花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更不能按技术服务合同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4、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办证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
8、办理鉴证:在积极开展协办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应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签订合同,而关于这个合同所需要缴纳的税收实际上也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不符合印花税的缴纳条件,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这一点可以放心。
㈢ 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咨询合同征不征印花税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3)咨询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