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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花税规定

发布时间: 2025-01-08 02:46:33

印花税2022年新规

印花税最新政策(2022版)
随着印花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法定加快落实。
印花税计税依据
含不含增值税解决了
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的问题,之前的口径都是默认合同价税分离签订的可以按不含税价计税,但是这个默认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印花税立法就会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或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应税凭证在境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
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不能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 2022年7 月 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法(草案)与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照表(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为修改的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现将我市印花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应税税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确定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2.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20%核定征收。
3.外贸企业:外贸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4.商业批发企业:商业批发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核定征收。
5.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核定征收。
(二)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承揽金额的80%核定征收。
(三)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收入、费用的80%核定征收。
(四)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80%核定征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或支付费用的100%核定征收。
(六)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七) 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八) 借款合同
按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九) 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十) 技术合同
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本费用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二、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菏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菏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为进一步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印花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应税税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确定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2.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20%核定征收。
3.外贸企业:外贸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二)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承揽金额的80%核定征收。
(三)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收入、费用的80%核定征收。
(四)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80%核定征收。
二、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告》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二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五条第一项第一目、第三目、第四目,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9月2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对符合印花税核定征收条件的应税合同实施核定征收。为推动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对印花税部分税目的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做了调整。二是对即将到期的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政策问题进行续期。
二、公告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对工业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的购销合同及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合同的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做了调整和全省统一,对即将到期的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政策问题进行续期。具体是:
(一)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应税税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确定如下:
1.工业企业购销合同: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⑵ 印花税等于营业收入加营业成本乘以70%再乘以0.03%对吗

就目前而言,《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均为省、直辖市等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制定的,所以计算方法肯定存在差异,所以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才能知道具体的计算公式。
0.03%只是印花税税率中的某一类合同税率,而不是全部都为0.03%,印花税税率为全国统一,不存在地方差异。

辽宁省:
应纳印花税税额=[采购金额×核定比率+销售(营业)收入金额×核定比率]×适用税率
黑龙江: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山东省: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大连市:
应纳印花税税额=相关收入或成本等金额×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19/content_24831.htm

⑶ 还有3天截止,不会申报印花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的抓紧时间看过来!

印花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15日截止申报!

政策梳理

1.申报期限

(1)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2)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3.其他注意事项

(1)已认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如按规定当期未产生应纳税额,也应按年进行“零申报”(计税金额为0元)。否则会产生逾期未申报记录,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以及购买发票。

(2)自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后,其他营业账簿已不在印花税列举税目内,除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其他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02具体申报操作步骤,以上海税务为例

第一步:进行税种认定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应以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为前提,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人一户式查询”——“基础信息”——“税费种认定”,查询具体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如纳税人存在应税营业账簿,且未认定相应税(费)种,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第二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第三步

选择“印花税申报(按年)”对应的“税源采集”。

注意

若企业已核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当期应申报税种”中会自动带出印花税税种申报。

第四步

税款所属期默认为2023-01-01至2023-12-31,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第五步

情形一

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度无需缴纳税款的,直接点击“一键零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跳转至申报界面,点击“申报”完成零申报。

情形二

存在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系统自动带出一条税源信息,双击该行次即可弹出“税源明细录入页面”。

未自动带出税源信息的,则点击“增加”按钮。

在税源明细录入页面,填写相关数据信息后,点击“确认”。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保存”—“确定”。

第六步

点击【返回】,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勾选需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即申报完成。

03印花税按次申报将产生滞纳金

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可见,印花税在立法之后,对纳税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之前的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对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行明确,所以,就不存在逾期一说),因此,就会存在逾期产生滞纳金的问题。

04 不同种类的借款合同应如何贴花?

根据不同种类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Q1:对小微企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借款合同印花税有什么政策优惠吗?

优惠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优惠二

“六税两费”减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Q2:与银行签订的电子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也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98〕3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Q3:营业账簿需要每年都按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 (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举例说明,2023年成立的企业,实缴注册资金100万,印花税申报完成,那么2024年,假设企业增资了,增加了50万实收资本,那么在2024年需要将增加的部分50万计算缴纳印花税。

温馨提示: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的若当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也需要按零申报印花税哦!

Q4: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属于合伙份额,不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请问,该部分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Q5:如果企业之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有要货单的情况下需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以说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不缴纳印花税。

Q6:未履行的应税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所以说,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需要非常的谨慎,不仅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同时,也应该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⑷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是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交纳吗

是的。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确定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不高于销售收入的130%核定征收。

2、商业批发企业:商业批发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不高于销售收入的100%核定征收。

3、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不高于采购金额的50%核定征收。

4、外贸企业:外贸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不高于销售收入的140%核定征收。

5、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不高于采购金额的70%核定征收。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以上项目作适当细化。

(二)加工承揽合同

按不高于加工、承揽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不高于收取或支付费用的100%核定征收。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不高于承包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五)财产租赁合同

按不高于租赁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六)货物运输合同

按不高于运输收入、费用的100%核定征收。

(七)仓储保管合同

按不高于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100%核定征收。

(八)借款合同

按不高于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九)财产保险合同

按不高于保险费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十)技术合同

按不高于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本费用金额的100%核定征收。

(4)山东省印花税规定扩展阅读:

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中纳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肢卜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⑸ 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是什么意思怎么计算

印花税款额是由需缴纳印花税的文书的性质来确定的,不同行业的印花税其采用缴纳的比例自然是有多差距。很大程度上会取决于一笔订单的金额总额。

一、印花税核定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二、印花税的核定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收费

印花税款额是由需缴纳印花税的文书的性质来确定的。[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做$1计算。
未加盖印花文件的有效性
任何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除非已加盖适当印花,否则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为证据,但在以下法律程序中则属例外:
此外,亦不得供作任何其它用途:

但如法庭在律师作出个人承诺会安排以下事项后,发出命令予以收取,则未加盖适当印花的文书可在民事法律程序中在法庭被收取为证据:

(i)按该文书可予征收的印花税而加盖印花;
(ii)缴付根据第9条须就该文书缴付的罚款。

⑹ 泰安地区的印花税怎么缴纳啊是按含税收入的万分之三吗还有那个核定比例80%是上面意思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鲁地税函〔2005〕29号)
“第十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二)加工承揽合同
按不低于加工、承揽金额的6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或支付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五)财产租赁合同
按不低于租赁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六)货物运输合同
按不低于运输收入、费用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七)仓储保管合同
按不低于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八)借款合同
按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九)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十)技术合同
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本费用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各市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以上项目作适当细化。”

泰安市地税局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

应税凭证类别 企业性质 核定依据 核定比例
购销合同 工业企业 销售收入 110%
商业批发 销售收入 80%
商业另售 采购金额 40
外贸企业 销售收入 130%
房地产开发及建筑施工企业 采购成本 60%
加工承揽 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收入 8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收取费用 100%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承包金额 100%
财产租赁 租赁金额 100%
货物运输 运输费用 100%
仓储保管 仓储保管费用 100%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财产保险 保费金额 100%
技术合同 收入 100%

⑺ 核定征收购销业务印花税如何计算

核定征收购销业务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7)山东省印花税规定扩展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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