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属于哪类合同印花税
1. 招商代理合同印花税要缴纳吗
对于投资代理合同,是无需缴纳印花税的。这是因为代理合同是不属于印花税的范围内,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其他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印花税的缴纳也需要按时间来定。一、招商代理合同印花税要缴纳吗
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
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2000]91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
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号文的解释:**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
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
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发起和接受合法有效证件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有时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投资代理合同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2. 能不能通俗一点讲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 简单的解释就是照字面意思,印花即图章,印章。对文件上的图章征税。回
印花税,是税的一答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
举个例子,买房子会拿到房产证,针对房产证你需要叫房产税,证明房子属于你。
而房产证上盖的公章你就需要交印花税,证明此证合法有效,你会收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常见的股票证券等交易也是如此。
拓展资料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3. 物业管理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的定义,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除此之外还版包括:单位和权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
4. 咨询费要交印花税吗
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1、不需要交纳印花税。咨询合同肯定是不需要交印花税的。根据印花税相关条例规定,投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印花税。
2、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装潢、安装、制图、咨询、讲学、书画、雕刻、翻译、影视、录音、审稿、录像、演出、广告、展览、表演、技术服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个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5. 请问普通翻译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税目中没有这类合同。
那就不用交。
6.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的征收对象都包括哪些
印花税(Stamp ty)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且其间有不少趣闻。公元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问题,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求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众大臣议来议去,就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妙法来。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可见,印花税的产生较之其他税种,更具有传奇色彩。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
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
7. 生活服务要缴印花税吗
答:生活服务不用缴纳印花税。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8. 印花税的由来是什么
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且每种合同的税率与纳税人都并非相同。
一、我国印花税的发展 历史
1912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印花税法》;1913年《印花税法》正式实施,真正的开始了中国印花税征收的 历史 。
1950年年底,印花税暂行条例公布;1951年1月,再次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印花税法由此统一。
1958年,印花税被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正式被取消。
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购销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营业账簿、许可证照等13种凭证在全国统一开征印花税,并于同年10月1日实行。自此,在我国税收史上消失长达30年的印花税正式恢复征收。
此后,2001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10年之后的每一年,国家税务总局都会发布不同主题的印花税票。
2018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随着大量电子凭证的出现,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是未来发展方向。
二、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股票市场
在暂行条例颁布之时,我国的沪市、深市证券交易所尚未创立。
1990年,深圳股市狂热,多支股票价格上涨至实际价值的400%以上,随着证券交易的日益活跃,针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逐渐出台完善,其中税收政策也是其中一部分。
1990年5月中旬,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深圳证券市场进行调查。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建议就是“税收尽快出台”。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出台就是用税收来防止证券市场过热,适度调节炒股收益和行为。
1990年6月,参照香港证券市场的经验,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规定》,其中就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
同年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在深圳正式开征,卖出股票者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六单向缴纳税款;11月,开始双边征收,买家也需缴纳千分之六的印花税。
此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缴纳经过10次调整,几乎每次印花税税率的每次变更都直接影响股市波动,下调则涨,上调则跌。
2008年9月19日,国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卖方单边征收,税率仍为成交额的千分之一,并维持至今。
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率所在的印花税税目中税率最高。根据财政部相关数据,1988年至2017年,我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尽管印花税只占总税收比重的约1.5%,但印花税征收达2206亿元。
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证券交易中主要成本。根据交易行为纳税,交易频次越多,缴税越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频投机行为,发挥调节市场的作用。现在证券资本市场是牛短熊长,证券交易税在资本市场调控功能实际效果开始减弱,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否取消或者被代替就成了改革的方向。
三、印花税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世界主要股票交易所中只有中国和印度还在征收印花税。
1、一旦印花税法正式获得立法通过,长达数十年的印花税票将正式退出 历史 。印花税改革的方向,是改变印花税征收方式,还是取消印花税,不得而知。
2、目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以稳定为主,但以后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以收益决定缴税多少,而不是行为。若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实现了改革,估计其他税目的印花税也会效仿。
印花税起源于荷兰,1624年开征,目的是增加税源,依据是政府在双方合同上盖印,起到认可保护作用,纳税人也乐意接受,和契税作用相似。我国于清末也开征了印花税。
一、我国现行印花税有三大特点:
一是计算繁杂。我国现行印花税有十三个税目,采用正例举方式,未例举的不在十三个税目范围内的不征收。但计算较为繁杂,给征纳双方带来很大工作量。
二是组织收入少。虽然有十三个税目,但税率低,一般是万分之三或万分之五,组织收入较少。以2018年为例,全国税收收入15.6万亿,印花税收入2199亿,占总量的1.41%。但征收成本或工作量最少占5%以上。
三是征收难度大。印花税一般是对应税合同征税,但合同并非账簿,有的企业提供有的企业不提供;有的企业提供的全、有的提供的不全。且现在很多是电子合同,税务机关查证应税合同很难,现在一般实行核定征收,但核定征收存在很大执法风险。
二、对印花税的一点思考
笔者在工作中,曾接到过市人大 财经 组工作人员的电话,问:印花税一是计算繁杂、二是收入又很少,为什么还开征,开征有什么现实意义?
我承认市人大 财经 组提的这个问题很现实,当时回答:税收的开征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税务部门只有征收权。
仔细想想,从税收的组织收入和税收经济调控两个角度考虑,开征印花税真没什么意义。说组织收入,只占总量的1%多一点,在主税种税率上调两个百分点就够了;说税收调控经济作用,印花税又能调控什么?没有征收契税的现实意义大。
三、笔者呼吁取消印花税
考虑到国家进一步减税降负。所以,笔者在此讨论并呼吁大家一起发声,建议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停征印花税。
不知您对此有何想法,欢迎一同讨论、一起发声。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现在往往采取简化的征收手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 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特点: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2、征收范围广泛,3、税收负担比较轻,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说一下股市里的印花税吧。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们做投资交易都是按照一个纸质的模式进行的,也就是说到交易大厅进行报价,进行购买或者卖出。
当你每做一笔交易的时候,就需要付一笔印花税,而当时因为还没有如今互联网那么发达的模式,所以,就需要通过人工和纸质的双重模式进行一个收费。
就好比,寄邮件需要贴邮票一样!
于是,印花税就开始了,你也可以把它理解为股市里的“邮票”,想要你的交易有效,就必须贴上印花税的“邮票”,方可完成。
但是!!
对于如今来说,大部分的人已经从线下操作,变为了线上操作,所以,印花税的纸质版本也就不复存在了!
但是“印花税”却依然存在。
这就让人很纳闷了!
要知道,在国外成熟的市场,印花税早就已经不复存在。
而在A股市场为什么还一直存在呢?
其实,在A股市场存在“印花税”,更多的是一种调控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印花税的调整对于股市的影响非常大:
当印花税较低的时候,往往会表现为重大利好,有的时候可以提振市场信心;
而当印花税调高的时候,则被誉为利空,可以挤压泡沫,给市场泼一把冷水;
所以,印花税的存在其实更像是调控市场的一种工具!
你觉得呢?
我们常说的 “印花税” 的名称来自于中国,1889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劻奏请清政府开办用某种图案表示完税的税收制度, 由于翻译原因 ,就将这种制度称之为“印花税”了。
印花税相较于其它税种,利用了人们认为凭证上有政府盖印时更值得信赖的心理,让人们对印花税更乐于接受。也是因为此原因,印花税被经济学家们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也就是英国的哥尔柏(Kolebe)所说的“ 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
不得不说, 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了 。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目前的印花税只针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经济合同: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大家好,我是快乐宿主,一个 财经 专业的自媒体人,我经营过很多服务行业店铺,尤其是餐饮酒店类。现在我来回答印花税的由来。
印花税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税种,最早起征国是荷兰。因为这个税种有个特点是简单易操作,很快欧洲其它国家也竞相效仿,之后在全世界范围流行起来。在中国,清朝政府曾多次提出开征印花税,但一直未能如愿,直到辛亥革命以后,北洋政府于1912年10月正式公布了《印花税法》,并于1913年正式实施。
解放后,直到1951年,颁布《印花税暂行条理施行细则》后,从此统一了印花税法。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我想大家最熟悉的应该是股票交易印花税了吧。
印花税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并且普遍征收的税种。早在公元1624年荷兰的执政者为了解决经济危机带来的财政困难,提出增加新的税种。他们发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票据情况很多,加入在票据上加盖政府官方印章成为合法凭据,在产生纠纷时更有法律保障。印花税具有税负小、税源广、征收方便和成本低的特点更易被各国所接受。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其间并有不少趣闻。
公元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求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众大臣议来议去,就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妙法来。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可见,印花税的产生较之其他税种,更具有传奇色彩。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具有“听最少鹅叫”的税种。
从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兰出现印花税后,由于印花税“取微用宏”,简便易行,欧美各国竟相效法。丹麦在1660年、法国在1665年、美国在1671年、奥地利在1686年、英国在1694年先后开征了印花税。它在不长的时间内,就成为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盛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 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 健康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