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印花税预征
A. 济南购房缴税明细
房产转让的税收[1]
一,契税:(受让人缴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非居住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按房价的3%交换:房屋交换差价支付方按差额的3%赠与: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3%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按房价的3%(其中个人预购普通住房按房价的1.5%)预征
二,印花税:(1)合同印花税: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新建非居住商品房买卖:受让人按房价的0.03%存量住房买卖、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2)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房屋产权证每件五元
三,营业税(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房屋出租、转租的税收出租、转租:不缴纳契税;租赁双方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个人出租居住:出租人按房屋租金的5%缴纳综合税款个人转租居住房屋:转租人按房屋租金的2.5%缴纳综合税款单位出租房屋、个人出租非居住房屋: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所得税:个人按收的20%,单位按33%(有优惠按优惠税率);房产税:从事房地产租赁业务的企业租赁办公楼,按房产原值X80%X1.2%;其他按年租金收入12%单位转租房屋、个人转租非居住房屋: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所得税:个人按收的20%,单位按33%(有优惠按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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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最新规定
一、正面回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均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且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申报缴纳。
二、分析详情
房地产企业要交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三、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计算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付款的方式出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并在收到预付款后按3%的税率预缴增值税。预缴税金=预缴÷(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适用税率9%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C.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了哪些税费
1、契税
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2、印花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3、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
4、印花税
常见的合同如下:
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5、增值税
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
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
7、土地增值税(预缴)
预缴税额=(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
预征率:住宅为2%,非住宅一般为3%或者4%
8、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
9、企业所得税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15%)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及时结算此前销售的实际毛利额,将其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合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房地产印花税预征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的主要业务有:
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络
D. 房地产企业交哪些税
一取得土地环节
开发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
1、契税
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2、印花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二建设开发环节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
2、印花税
常见的合同如下:
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三销售环节
取得预售证后进行预售,需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
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
3、土地增值税(预缴)
预缴税额=(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
预征率:住宅为2%,非住宅一般为3%或者4%
4、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
5、企业所得税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15%)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及时结算此前销售的实际毛利额,将其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合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
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或满足其他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预缴税额
增值税简易计税:清算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5%)
增值税一般计税:清算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
E. 房地产企业要缴纳哪些税费
房地产企业会计的工资是比其他商贸企业会计的工资要高的,那么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态戚费你知道吗?如果不清楚,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房地产企业参与的业务是非常复杂的,从土地开发到建房售房,帆昌陵每个时期不同,缴纳的税种肯定也是不一样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缴纳哪些税种?
1、取得土地环节
开发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
契税、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印花税、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2、建设开发环节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迅盯用面积×适用税额
例如:广州市规定,取得预售证后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将商品房转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区注意当地规定
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3、销售环节
取得预售证后进行预售,需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广州市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税(预缴)、预缴税额=(预收款
mdash;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
预征率:住宅为2%,非住宅一般为3%或者4%
(4)印花税、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
(5)企业所得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15%)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款的账务,会计人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