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服务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需要贴印花税,我们也一直这么做了啊
② 评估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范围较广,很多合同签订后都需缴纳印花税。那么评估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接下来就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评估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评估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理由如下:(一)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委托合同的根据(一)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概括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共同委托关于共同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直接委托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四)转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委托合同就是属于委托他人处理事情的合同,对于这份合同如果引起了纠纷利用诉讼方式的话,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先要确定好管辖此案件的法院,再进行提交起诉状 ,从而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流程的。
三、委托合同是无名合同吗?其中无名合同是委托合同是比较特殊的种类,无名合同概念应表述为“法律未规定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为无名合同或称非典型合同”,这种表述与中国现行合同法律的规定相一致,同时也体现了立法的本意不仅仅是列举合同名称,重要的是对列举名称合同的调整范围作出具体规定,使这些合同成为法定的典型合同,从而使之与无名合同区别开来。这个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对其未作规定,适用法律上与有名合同不同。如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出租汽车承包运营合同、企业兼并合同等即是经济合同法未规定名称的无名合同。委托合同中有部分为有名合同,其概念范围宽泛。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评估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
③ 评估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分析:评估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应纳税凭证。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④ 评估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税
一、正面回答
评估合同不需缴纳交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评估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征税范围,不需缴纳印花税。
二、分析
根据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三、评估合同的类型
评估合同中,如果涉及到技术开发或者发明推广等情况的,那么就是可以认定为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⑤ 环境评估合同交印花税吗
法律主观:
一、咨询合同交印花税吗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对条例列举的合同等计征印花税,不在列举范围内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印花税条例附件列举的服务合同仅仅指“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其他服务合同不在计征范围之内,所以咨询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印花税的免征和暂免征收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咨询合同并不在规定征税范围内,因此不需要缴纳。
⑥ 评估费需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主观:
评估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理由如下:,1、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2、《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1)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