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业合作社印花税
『壹』 农村合作社也要交印花税吗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印花税没有减免税优惠政策,应按实收资本(注册资金)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税法的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由于这种副本或抄本属于备查性质,不是正式文本,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对其不应再征收印花税。但副本或者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 应另行贴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其中,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扶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1)农业专业合作社印花税扩展阅读: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免税的吗
法律分析: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叁』 农业合作社征收印花税和房屋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
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
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
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
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
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
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
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
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
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
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
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
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
生产设施。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
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肆』 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业产品购销合同时,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印花税有2种征收方式:
1、按合同账载金额贴花:按购进销售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2、按销售(营业)收入核定征收:销售合同:含税销售额*核定比例*0.03%;购进合同:含税销售额*核定比例*0.03%。
具体合同比例各地区省市不一致,请参照当地文件规定。
『伍』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陆』 农业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税收
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减轻农民负担。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国家规定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因此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鼓励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产品流通,促进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意味着,购买这些免税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些进项税额来减少其应纳税额,进一步减轻了其税负。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这有助于降低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也免征印花税。这一税收优惠有助于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成本,鼓励其与成员之间的合同签订和业务往来。
这些税收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有助于推动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柒』 农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主观:
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在印花税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在增值税方面唯铅仿,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法律客观: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868号建议的答复》第二条
在增值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指纤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农林产品种植业、养殖业、远洋捕捞、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税;对企业从事花卉、茶等饮料、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的所得,减半征税。在印花税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激败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