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印花税标准
『壹』 重庆市二手房交易税费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房需承担的税费:1、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3、产权证印花税:金额为每本5元。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5、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50%收费。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付的费用:
1、营业税及附加税:按照房屋成交金额的5.85%计算缴纳。另有规定,凡是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手房,户主可到房屋主管的相关财税部门申请减免该项费用。
2、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屋买卖成交金额的0.5%计算缴纳。根据规定,凡是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手房,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减免。
3、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收费。
买方应承担的费用
1、契税:首房建筑面积90_以下,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计算缴纳;90-144_,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144_以上,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3%计算缴纳。第二次购房或者以上,不管面积多大,一律按照3%计算缴纳。
2、营业税:普通住宅房未满5年,按照全额营业税的5.6%计算;普通住宅满5年,建筑面积144_以下无营业税,144_以上有差额营业税(现在过户价-以前房屋购买价=AA*5.6%=差额营业税)。
3、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4、产权证印花税:金额为每本5元。
5、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6、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50%收费。
测绘费用则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收费:
房屋面积测绘费
50平方米以内(含50)80元
50至100平方米(含100)120元
100至200平方米(含200)160元
200至300平方米(含300)200元
大于30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区间,每增加一个区间增加40元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买房的时候,二手房购买的话,对于卖房者来说,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税务的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贰』 重庆市新房税费有哪些
重庆市新房税费有以下几种:
一、契税
契税是购买新房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根据重庆市的相关政策,购买住宅的契税税率通常为房款总额的1%~3%,具体税率取决于房屋面积和购买方的资质等因素。契税作为重要的一项税费,在购房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
二、增值税
对于新建商品房,卖家需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的数额依据房屋的增值部分计算,一般为房屋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在重庆市,这一比例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为房屋总价的5%~11%。购房者应在购房过程中关注此费用。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购买房屋的一种常见税费,重庆市的新房购买者也需缴纳。印花税通常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较低。这一税费在房屋交易完成后需要缴纳。
详细解释:
在重庆市购买新房,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税费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的费用,如房屋维修基金等。契税是依据房屋的价值来计算的,具体税率根据政策有所调整,购买时需要注意。增值税则是基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收取的,也就是卖出价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印花税则是对房屋交易的一种凭证税,证明房屋交易的合法性。这些税费都是在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支出,购买者应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准备和计算。此外,购房者还应关注其他可能的费用,如物业费用等,以确保购房过程的顺利进行。
『叁』 重庆印花税的征收标准
全国印花税税率都是一样的。
但是,有些省份会针对纳税人不提供合同或不完整提供合同贴花的一种按销售额比例确定合同签定金额的核定征收办法来计税。
查了一下重庆的核定办法: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节选)
渝地税发[2004]96号
三、认真执行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
(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或者多次在税收日常检查或者税务稽查中受到印花税违章处罚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4.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采取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
(二)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适用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所签订的商品购销类买卖合同、加工工程承揽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房屋销售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三)印花税应税凭证金额核定的依据和比例
1.工业企业销售环节买卖合同金额按企业的销售收入与材料销售之和(含税)的60%-100%的比例核定;购进环节的买卖合同金额按外购货物帐簿(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配件备件、其他材料、机器、设备)记载金额(含税)的60%-100%的比例核定。
2.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按施工企业营业收入的100%核定;施工企业对外购进的各种材料、物资、设备签订的买卖合同金额按外购货物帐簿记载金额的60%-90%的比例核定。建设方(发包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按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100%的比例核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分别按委托方实际支付或受托方收取费用的100%的比例核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合同金额按帐簿记载的营业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既从事房地产开发又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购进环节的买卖合同金额按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