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保险如何教印花税
⑴ 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合同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一般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428号)规定,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关于改变保险合同计税依据适用范围的批复》(国税地函发[1990]20号)规定,保险合同的应税金额由按投保方的"投保金额"计算改为按承保方的"保险费收入"计算,并不改变其纳税人和缴纳方法.因此,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和承保方对各自所持的保险合同,均应按其保险费金额计税贴花.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2.加保和退保.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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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众责任险 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简单地说,只有符合《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13种应税凭证,才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超过范畴的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应当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对于保险合同来说,只有财产保险合同才是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而其他的保险合同,例如:商业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雇主责任险,交强险,公众责任险是否属于财产保险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注明了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和信用等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可见,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都是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那么交强险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交强险也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⑶ 人身保险合同交印花税吗
人身保险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是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其中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然而,人身保险合同并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范畴,因此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具体来说,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这类合同的保障对象是人的生命和健康,与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障的财产权益有所不同。由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明确排除了人身保险合同,所以在签订这类合同时,无需考虑印花税的问题。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张先生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该合同规定在张先生身故时,其指定的受益人将获得一定的保险金。根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这份人寿保险合同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同样地,如果李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合同,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这份合同也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在签订和履行这类合同时,无需承担印花税的负担。这一规定体现了税收法规的明确性和针对性,同时也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⑷ 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⑸ 保险合同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平时会为自己家人或者自己的私有财产购买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经济合同有10大类合同。其中就有财产保险合同,因此可以知道我们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关于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之内,要缴纳印花税。税率是1‰,计税依据按照保险费收入为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相关保险单据的,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且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要足额缴纳印花税。但是印花税只是针对财产保险,如果签订的是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则不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还有保险代理合同,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征税范围
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列入税目的应税凭证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这些合同的立合同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如果经济合同当事人涉及不止两方,而是两方以上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全部都要缴纳印花税。不过合同上如果有证人、担保人、鉴定人的,他们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另外合同之后终止与否都不影响印花税的缴纳,合同虽然终止,已经缴纳的印花税是没有退回的。已经按照合同金额缴纳完印花税,后期有修改的,看金额是否增加,修改后增加了金额的,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修改后金额没有增加的,则无需补缴印花税。金额减少的,印花税是没有退回的,这点大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