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支机构的印花税是汇总申报
❶ 印花税是按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
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印花税的计算根据合同种类不同,计算的比例不同,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千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千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千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千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0。千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千分之零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
11、按所载金额0。千分之三贴花。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千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0。千分之二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
❷ 合同公司印花税怎么算
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分公司签订来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源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百签署合同,不过一般合同方需要总公度司的授权或者是加盖总公司印章,得到总公司的追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来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源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知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道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❸ 总分机构印花税由谁缴纳
法律分析: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分公司签订来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源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百签署合同,不过一般合同方需要总公度司的授权或者是加盖总公司印章,得到总公司的追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