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印花税是认缴金额吗
A. 转让认缴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不需要交印花税
股权出资的出资方需要缴纳印花税。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版之五的税率计权征印花税。
1、《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B. 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1.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属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若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收入。
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C. 注册资金是认缴,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对产权转移书据的贴花,为立据人转让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因此如果实际转让价格为零,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为零。
D. 注册资金没有实缴转让股权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4)转让股权印花税是认缴金额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帐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
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帐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对企业兼并后并入的资金贴花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办理贴花,应在带人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E. 认缴制下股权转让产权转移印花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计税依据是“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
F.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
实务中认缴制下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争议较大,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规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囘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按转让协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G. 认缴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所载金额是指哪个金额
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