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业绩预告时间
发布时间: 2024-08-22 01:53:12
A. 创业板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1. 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业绩预告,这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要求。
2. 业绩预告的时间节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季度业绩,如果公司上年度的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那么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最晚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如果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则应在4月10日之前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该条款规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其中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需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
4.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除了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遵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
5.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也需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其他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
6. 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负责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7.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其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细节也由国务院规定。
8.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热点内容